【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詐騙不能只罰行為本身,還要處罰組織犯罪的行為!」民眾黨立委陳琬惠9日直言,行政院雖推動「打詐綱領1.5」,但宣傳效率差、組織犯罪起訴率低,呼籲先優化本來的防制詐騙作為。同黨立委張其祿則呼籲金管會加強對P2P業務的監管與稽核,並聽取民間對數位身分證的建言。
打詐升級淪為口號
立委陳琬惠指出,行政院追加13億預算升級打詐綱領到「1.5」,但僅提出「1合2清3減4面5不」的華麗口號,並無實際作為,過去警廣有「百工百業防詐宣導系列」影片,邀請名人宣導詐騙,然而70多部影片大多只有10到40次點閱,完全浪費納稅人錢,應該針對不同受眾加強宣傳。
陳琬惠說,自2017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後,偵結起訴案件雖大幅上升到最高可達4、5千件,但多數都是電信詐欺,而法律實務上「加重詐欺」的刑度比「組織犯罪」還要重,因此定罪時都會忽略後者,但若未以「組織犯罪」定罪,只有詐騙產業鏈前端的車手頂罪,如何防制詐騙集團?她呼籲應該合併計算刑度。
應消除資安疑慮
張其祿則說,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推動數位身分證,最終因資安爭議暫停作業,相關廠商向政府求償5.26億元,加上已採購機器和場地費及維持運轉的空調費用5.24億元,總計逾10億元,恐由全體國民的納稅錢負擔。他表示,數位身分證推出時有許多如個資外洩等疑慮,政府並未有心解決還就此擺爛,非常不應該。
他質疑,當初推動數位身分證時說台灣以「科技立國」,時任內政部長徐國勇還說新身分證是用「台積電」的,政府為了提升資安與強化數位治理還新設「數位發展部」,結果數位身分證現在停擺還要全民買單。張其祿強調,數位身分證若沒有處理好,恐有資安與個資外洩疑慮,恐讓個資外洩助長詐騙,盼未來推動時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強化P2P監管
張其祿也說,近期「借貸媒合平台im.B」詐騙事件,是透過數位平台直接媒合借貸者和投資者,無需透過金融中介,但數發部長唐鳳竟說「我們零監管」,甩鍋監管責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跳針式撇清,讓人感到非常失望,呼籲金管會加強對P2P業務的監管與稽核,設立嚴謹的風險管理和披露機制,同時強化聯繫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強支付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