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教育部不用管人口販運?立法院4日審查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表示,人口販運受害者常是弱勢學生,但草案卻缺乏教育部的職權規定。移民署官員黃齡玉回應說,針對人口販運,相關部會都會訂定對策,但如果每個部會職權都要入法,恐會有繁文縟節的疑慮。
學生在校園抓交替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第五條明定「涉及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包括法務、衛福、勞動、海岸巡查、大陸事務與外交等主管機關。
賴品妤認為,修法應將「交通部」與「教育部」納入法明定職權範圍,並定期發布《定期發期人口販運政策白皮書》。她解釋說,海外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多是校園中,經濟、家庭背景相對弱勢的學生,容易因為無法支付贖金,最後只能拉朋友下水,出現「抓交替」的狀況。
13個部會投入
她說,面對學生深受人口販運的威脅,教育部是重要的把關角色,除了建立主動式的校園通報機制,並在校園教育或中輟生就業中加入相關宣導,也是減少人口販運的重要一環。
「飛機是人口販運受害者最後一個逃生的機會,」賴品妤更指出,民航局曾與國際航空業者溝通建立保護指引,如有受害者求助的話,機長有不啟航的權利,所以也希望草案能納入交通相關部會。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黃齡玉回應說,針對人口販運的行政院協調會報中,已經有13個部會成員,並會針對議題邀請其他部會。她指出,如果要在法規中明訂所有部會的權責,恐怕會有法條繁文縟節的狀況,建議部會分工到施行細則再進行明確規範。
成立專責單位有困難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人口販運犯罪分工相當細緻,難以追蹤,呼籲政府能成立專責法院或檢調機構,特別追查人口販運的狀況。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回應說,目前人口販運的案件是婦幼專組的檢察官偵辦,這些檢查官都有接受相關的教育訓練。
朱華君表示,不建議成立專責檢調單位的原因是,地檢署向來鼓勵檢察官偵辦各式案件,累積的經驗也能應用於其他案件上,增加檢察官的偵辦能力。
民事廳法官劉又菁回應,如果要設立人口販運的「專責法庭」,涉及案件的類型、數量與司法資源,所以在現行的司法資源分配上,設置專庭是「相較不可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