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藝文售票 文化部要重罰黃牛50倍票價

呂翔禾 2023/04/06 13:54 點閱 8696 次
文化部將修法重懲黃牛票,最高可罰300萬或50倍票價。(大港開唱臉書粉專)
文化部將修法重懲黃牛票,最高可罰300萬或50倍票價。(大港開唱臉書粉專)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藝文活動賣黃牛票,最高罰300萬、關3年!文化部次長王時思6日表示,疫後藝文產業復甦,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修法開罰黃牛票,若已超過原有票價販售者,最高可罰票價50倍的罰緩,若已外掛程式大量登陸假帳號買票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黃牛票罰票價50倍

王時思說,因疫情沈寂3年的藝文展演活動於疫後大爆發,國內、外知名藝人演唱會巡演不斷,面對市場上黃牛猖獗現象與民間倡議,文化部將修法重懲黃牛,針對銷售端訂有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處以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以外掛程式或掃票機器人大量登錄假帳號等方式購買藝文票券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部表示,修正草案公告期間,朝野立委及民間對於草案賦予轉售得10%以內合理手續費與相關費用,以及處罰效果不彰等質疑,文化部也在行政院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中大幅修正,刪除10%合理利潤規定,並加重罰則。

鼓勵業者採實名制

至於實名制入法議題,文化部強調,始終支持並鼓勵實名制,但根據已執行實名制的活動經驗,曾有場次引發上千件觀眾投訴、進場較以往延長2至3小時等爭議,對消費者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文化部經評估,現階段暫不以強制立法的方向設計,持續輔導主辦業者實施實名制與建立合法二手票券平台。

被問到相關執法將會是由主管機關主動調查,還是被動接受檢舉?王時思回應說,修正條文中規定,若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調查或取締違規事實,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協助,因此會以被動接受主辦單位檢舉為主,但授權主管機關可以主動調查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