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台灣已成人口移入國,但移工仍遭限制住居、限制更換雇主,權益慘遭忽視!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7日人權論壇憂心,目前因為強制契約,移工面臨固定住居、禁止轉換雇主等限制,恐有違憲的疑慮,須重新檢討。中研院學者楊雅雯說,政府應簡化引入移工的行政流程,廢除強制的健康檢查,並擴大轉換雇主的管道。
台灣已是人口移入國
「台灣已經成為人口移入國!」中研院社會研究所研究員林宗弘指出,自2015起,台灣婚姻移民與移工人數,已超過了出國工作的人數,全國社會增加率從負值轉為正值,直到新冠疫情爆發,才因為邊境管制而出現改變。他指出,以疫情爆發前的2019年為例,台灣婚姻移民、產業移工、社福移工與外籍學生等族群加起來,已經接近90萬人。
林佳和強調,我國多從「國際人權公約」來探討國內移工的權益問題,但就國家的角度來看,「國際人權規範仍不得牴觸內國憲法」,更重要的是檢視台灣對移工人權的限制,是否符合我國憲法對人權的要求?
限制移工住居恐違憲
他表示,台灣移工史有相當黑暗的過去,如女性移工每6個月需要強制驗孕,直到104年才全面取消對女性移工的妊娠檢查。林佳和表示,目前移工與雇主仍透過「定型化契約」達成限制移工住居、不得轉換雇主等協議。
「不會因為符合契約自由,就沒有人權問題,」林佳和強調,過去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就揭露限制移工住居是可能觸犯人權。他說,過度嚴苛的生活管理,恐有侵害移工人性尊嚴,加上嚴格限制轉換雇主的問題,仍缺乏限制的理由,都已經有「違憲」侵犯人權的疑慮,應重新檢討。
簡化移工行政流程
對此,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楊雅雯表示,政府有義務優先改善「有強迫勞動風險」的移工設計,並朝向簡化移工行政流程,以降低仲介或雇主強迫收費的機會。她指出,如定期簽訂勞動契約或強迫入境健康檢查等措施,都應予廢除,並擴大移工轉換雇主的管道,以防剝削移工的事情再發生。
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蕭新煌提出3項呼籲,「政府應提升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的效率,傾聽移工的心聲」;「強化對仲介的評鑑與管理制度,減少剝削的狀況」;「勞動部應規劃雇主責任與道義的相關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