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歲的醫生,因為妻子罹患腫瘤引發腦血管病變,幾近植物人,於是訴請離婚。家事法庭法官准其所請,判決離婚。
法官認為,任何一個人面對同一狀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的意念。法官認為,這樣只有夫妻之名的婚姻關係,只會徒增家庭不幸,亦為婚姻目的所不容。
少了一點甚麼
這位醫生丈夫訴請離婚不能說沒有道理,否則法官也不會准其所請。但是在感覺上,總覺得這件事的解決方式不是最圓滿的,少了一點甚麼。
因為解決的方法中缺少了愛。
愛是甚麼?聖經上說:「愛是恆久忍耐」。
有位先生罹患癌症,在病床上心情惡劣,常以太太為出氣對象。但是太太不但沒有怨言,且細心照顧。
懂得愛得真諦
出院後先生對人說:「我從前不懂聖經講『愛是恆久忍耐』是甚麼意思,經過這次病痛,看到太太無怨無悔的看顧,終於懂了愛的真諦了。」
人們因為愛所以能恆久忍耐,因為恆久忍耐使愛得以彰顯。
法官判案時說:「這樣的婚姻徒增家庭不幸,也為婚姻目的所不容。」 那婚姻的目的究竟是甚麼?肉體之親、傳宗接代嗎?這是一般動物交配之目的。人與動物有別,婚姻尚自有其他目的。
牧師在證婚時都會問新人:「在彼此病痛或遭逢災難時,願意相守扶持對方一輩子嗎?」新人通常都是回答:「我願意!」
愛孩子願忍耐
父親為了照顧四個孩子,太太過世多年仍然不娶,雖然有中意的人,生活上也有需要,仍是不肯,一直到孩子都成家立業,才開創自己的第二春。
這位父親並非不想結婚,亦非沒有生理及精神上的需要,但是因為愛孩子,他願意恆久忍耐。
在這個世界裡,人與人之間如果能多一點恆久忍耐的愛,該是多麼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