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教育叢談〉學生學習成效才是教育的目標

周逸衡 2022/10/25 17:14 點閱 2643 次

在大學教育中,直接攸關各大學「產品品質」的實際作為,自2017年起被教育部排除在大學監管的事項之外。

在「叢談」的上一篇文章中,提到過大學教育這種服務的特殊性;其中特別講到「在台灣它是高度受政府管制的服務業」。這一種管制幾乎只有金融監理機關對上市櫃公司的監管可以類比,但教育部對大學之監管猶有過之而無不及。

教育部無事不管

目前教育部對大學的管制措施主要是放在投入面與程序面上,包含設校所需的資金、教學地點、校園空間大小、校舍建築樓底板面積規模、基本圖書與設備之數量、老師的質與量、教職員的進退升等、學校的組織結構、學校所有學術與行政運作之制度等等,除了要求事先通過審查外,幾乎任何變動都需要再報部審查通過以後才能調整。

另外,每年尚需對各大學可生產產品之種類與數量(各學制的招生人數)、各類產品所能收取的價格(各學制的學雜費與學分費)進行檢討核定(其實是管制),並對新產品的開發(設立新的系所)及產品的改良(系所更名或調整分組)計畫,需進行逐案審查。

至於其他的部分(如財務狀況、上課時數與方式等等),則採取「例外管理」的原則;也就是訂出基本規範後原則上不管,有了意外狀況(出了事或遭人檢舉)才涉入。

獨缺產品評估

這樣的監管,實在不能不說夠嚴格、夠綿密了;但有管理經驗的人應該可以看出,這麼多的管制項目中,好像獨獨遺漏了一個極為重要的面向 ─「產出產品的品質如何」?!對資源的投入、運用與移出既然作了這麼多的規範,對產品的計畫面也嚴加審查,何以對產品的產出結果與成效(outputs & performance) 卻不贊一辭?!

其實大學法中對大學教育品質的監理部分,也是有明文規定的;大學法第5條第2款要求「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只不過在2017 年初,教育部突然以「系所評鑑過度干擾大學辦學」為由,取消了執行十餘年的系所專業評鑑,而只保留了針對大學整體校務所辦理的「大學校務評鑑」,作為對外界「並未違反大學法第5條第2款」的交代。

不管教育品質?

但眾所周知,在台灣的大學教育中,實際授予學位的決策與執行單位是「系所」;也就是說:系所教師的專業素質與數量、課程的設計與實際開課的內容、授課老師的安排與教學能力、各項輔助教學工具與方法的運用等等,這些直接攸關各大學「產品品質」的實際作為,反而自2017年起被教育部排除在大學監管的事項之外。

政府很認真地監管大學對教育資源的投入與各項行政運作,對大學學術行政的程序亦多所介入,卻唯獨對直接影響教育品質的系所實際運作,網開一面(授權各校自行建立品保機制)。對於這個現象,除了「隔靴搔癢」、「緣木求魚」之外,還真想不出更合適的形容詞來。

日前有一個英國的商業雜誌,公佈了她所謂的「2023年世界大學排名」;其中位於台灣中部、成立迄今只有21年的一所私立大學,超越了幾所成立了60年以上、素負盛名的國立大學之排名,引起很多高等教育內行人的非議。

只顧排名先後

這其中最主要的關鍵就是:這些媒體界的所謂「排名」,為了強調客觀公正、盡量降低主觀評價的比重,因此除了計算學校在教師面的投入之外(指教師的數量、素質與多元性),只能觀察教師們在研究上的產出,因而教師們在國際一流期刊發表論文的數量及被引用頻次,就特別顯得重要了;而「生師比」及「論文表現」這兩種指標,由於醫學教育的屬性使然,對於凡設有醫學院或生命科學院的大學來說,是有極大優勢的(你可以看到所謂排名前三的大學都是設有醫學院與生科院的,甚至其中兩所大學更是醫學大學)。

至於這些名列於師資(faculties)中的老師們,是否實際在學校任教、教的是不是學生的必修課、所教的東西學生聽不聽得懂....等等攸關教育品質的實況,除非作系所專業評鑑,否則是無法從「次級資料」中得知的,也自然就與「排名」的好壞無關了!

評鑑大學爭議多

台灣較正式的大學系所評鑑,始自1999年的醫學院評鑑,隨後管科會亦於2002年接受教育部委託,推動辦理大學管理學門的評鑑計畫;2005年教育部主導成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後,於2006年開始全面接手辦理系所評鑑計畫,直到2016年、前後辦過兩個週期。

由於要細緻的觀察大學教育現場實際進行的過程,執行系所評鑑時,評鑑委員們需要到學校訪視一至兩天;而全面執行系所評鑑時,各校皆需排定在學期的一定時間內進行(必須在上課期間,但得錯開期中考、期末考、連續假日前後及開學初期),行程的安排相當密集;因此對有經驗的專業評鑑委員而言,負擔甚大而不可能全部參與(因為經驗不是上幾個鐘頭的研習課程就可以培養出來的)。

在人才不足而時間迫促的情形下,有些時候只要能找到副教授以上的大學老師就立刻派用,完全無法再考慮到他是不是當過系主任、任內表現得怎麼樣了;也因此有些赴現場訪視的評鑑委員,不論是專業建議或表達方式都不盡如人意;因而對系所評鑑的批評聲浪乃逐漸升高,有「勞民傷財」、「作文比賽」之譏,更有院士級的不知情者逕以「據說某大學為了評鑑,一年到頭開了一百多次的會;老師們都在忙著準備評鑑,無心教學與研究.....云云」向總統建言(其實此說絕對與事實不符)。

為評鑑無心教學

系所專業評鑑既被污名化,以至於才有不明究理的新上任政務官,慨然做出「教育部不繼續進行系所專業評鑑,由各校自己決定怎麼做」的決定,還誤以為此舉是在為高等教育工作者及學生們解套、造福。

就管理學的品質管理工作而言,一般可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與「事後控制」三個層面:「事前控制」著重在產品的設計及資源投入與配置的妥適性;「事中控制」則在防止執行過程中的偏差所帶來的品質不良;至於「事後控制」 則是在確保所產出的產品符合原先的設計、不會有不良品流入市面,並且可以回饋修正原來設計與生產執行的過程,以備進一步的改善。

事後控制不能放棄

高等教育的產品-人才培育對國家社會是如此的重要!在對高等教育機構的管理中,豈能只因為執行的過程中有未盡理想之處,就輕易將「事後控制」的功能放棄!?

就管理的理論而言,放棄「事後控制」就形同放棄了進一步改進的機會。難道是台灣當前的教育主管當局認為:台灣的高等教育已經發展到不需要再作改進的理想境界了嗎?!還是只因為過去全由「高教評鑑中心」統整系所評鑑所產生的一些執行瑕疵,一時找不到辦法加以解決而因噎廢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