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租屋契約不合法 消保會要求下架

竇興韻 2022/05/09 14:06 點閱 7301 次
消保處針對市售租賃契約進行專案查核,高達3成是舊版。示意圖。(網路截圖)
消保處針對市售租賃契約進行專案查核,高達3成是舊版。示意圖。(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竇興韻台北報導】租屋契約沒有依法更新,恐成破壞市場機制的老鼠屎!有消費者反映,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內容不符規定,消保會於9日發布調查結果發現,有逾三成一般門市陳列銷售的是舊版租屋契約,已要求各通路下架;並呼籲承租人租屋簽約宜慎選,以保障自身權益。

承租人三步驟自保

消保處提醒承租人,舊版契約存在「押金上限及返還時點不明確」、「不當轉嫁稅捐」、「加重承租人違約之責任」等不利條款,倘貿然簽約,恐對自身權益有所損害。

承租人簽約前務必做到下列步驟以保障自身權益:
一、選擇正確之銷售通路購買新版契約,並自備新版契約與出租人簽約。
二、租賃契約倘由出租人提供者,應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同。
三、倘出租人提供不合規定之舊版契約,應拒絕簽約,並可檢附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應陳列新版契約

消保處本次針對全國書店、生活用品百貨及四大超商共計120家門市所陳列之286份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發現有38家門市陳列舊版契約,共計83份契約為舊版,分別由20家業者所印製。

其中101文具天堂共查核9家門市,其中7家陳列舊版契約,另在38份契約中,舊版契約數為21份;金玉堂文具批發廣場查核11家門市,其中6家陳列舊版契約,43份契約中,舊版契約數為20份。

消保處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舊版契約,以維護租屋市場秩序;呼籲印製業者及銷售通路業者,在成本及獲利考量外,應注意企業形象並肩負社會責任,主動「回收」及「下架」舊版契約,並印製、陳列新版契約,以維護整體租屋市場秩序,並保障租賃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