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消基會抽查市面上的 18 項豬肉製品,其中有 6 件不符合食安法要求的標示內容,包括好市多等廠商肉品缺少產地與廠商等資料。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建議,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改為要求「具有風險的肉品」進行標示,其他肉製品則無需多加註明,但政府單位也應落實稽查、視違規情況開罰。
查萊劑,標示違規多
因應過年火鍋旺季,消基會抽驗市面上的冷凍豬肉片,以及火鍋店使用的豬肉品共 18 件,其中 7 件為包裝食品、11 件為散裝食品,但有 5 件並未標示豬肉產地,包括億品鍋、順興肉鋪、小明肉品、長勝紘等豬肉供應商,另有 1 件包裝樣品並未標示廠商資料,為好市多的進口豬頰肉火鍋片。
消基會發行人胡峰賓強調,雖本次採樣肉品中都沒有測出萊克多巴胺殘留,但本次檢驗的標示不合格率相當高,政府機關應更加重視國內外豬肉製品的標示問題,目前國產豬與進口豬的萊劑安全要求不同,產地(屠宰地)標示不清的情況下,未來管理上恐出現漏洞。
市面標示太紛雜
黃怡騰進一步指出,中央及地方都有各自設計、提供業者標示產地用的「產地標章」或「產地貼紙」,除農委會的「臺灣豬標章」要求須提供產地證明才能申請外,其餘多數取得的管道是自行下載,或經過簡單的申請程序取得,沒有統一圖樣又無法確認其中內容真偽,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因此,黃怡騰建議,可以以美國為師、參考其標示風險肉品的做法,要求「具有風險來源的肉品」,將使用含有萊劑飼料等風險資訊標示出來,沒有風險的肉品就可以不用標示。他也呼籲主管機關落實稽查,業者正確標示,否則依據食安法,違規標示的業者可處 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的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以要求停止販售。
豬內臟問題需注意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麥富德則提醒,雖本次檢測樣品中都沒有瘦肉精殘留,但自 2021 年 1 月至 10 月中旬統計數據顯示,美國豬肉進口已將近 1,800 公噸,其他包括豬肝、豬腎與其他可食部位也超過 2,000 公噸,未來豬內臟台灣進口量可能會越來越多,且肝、腎等藥物殘留風險較高,主管機關應及早做好源頭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