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暴力自保教戰 促立專法要蒐證

簡嘉佑 2021/12/02 13:55 點閱 4701 次
立委王婉諭(左三)2日召開「性別暴力零容忍 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記者會,控訴現行法規對親密暴力規範的不足。(網路截圖)
立委王婉諭(左三)2日召開「性別暴力零容忍 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記者會,控訴現行法規對親密暴力規範的不足。(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親密暴力不是只發生於高委員,而是有可能發生在大眾身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日於記者會中指出,台灣平均將近每五名女性就有一人遭受親密暴力,呼籲完善事件的後續處理,如訂定專法處理公佈私密影片的網路暴力!律師陳孟秀呼籲,自保要保存相關證據,如錄音、錄影與對話紀錄,並備份或傳給值得信任的人。

大眾可能都是受害者

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台灣近每五名婦女就有一人曾遭受親密伴侶的暴力。王婉諭指出,其中許多暴力行為並非一次性的行為,受害者持續地壟罩暴力的陰影下。同時,親密關係暴力通報案件持續上升,從2015年至去年,增加了近6千件通報。她針對親密暴力攀升的狀況說,這種事件「不是只發生於高委員,而是有可能發生在大眾身邊。」

王婉諭表示,在立委高嘉瑜公佈家暴事件後,反而引發許多民眾提出「為什麼不逃跑」、「為什麼不求救」等質疑。她指出,這些譴責都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再一次的傷害,而社會不該有這樣的態度,而是要「一起做被害人的後盾」,且應該要完善後續的相關處理,如事件通報之後該如何協助受害者、應該如何賠償等問題。

專法阻卻網路暴力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依據實務經驗說,目前接獲親密暴力通報,有10%是為非同居關係。而非同居關係導致暴力形式不一定為肢體暴力,有可能是言語威脅、跟蹤騷擾,或者新科技騷擾,如GPS定位、散佈私密影片等。她表示,「網路影像沒有下架,專業人員在怎麼提供受害人專業治療,創傷都是不會痊癒的。」

王婉諭補充,數位性暴力相關法律仍有不足,目前刑法235條來管理未經同意的私密影片,但235條的保護法益為「妨害風化」,而忽略的受害者個體的性自主、性隱私。她呼籲,儘管可與平台協商來進行下架相關影片,但卻沒有法律的強制力,仍盼能夠以訂立專法處理,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孟秀則向大眾堅定地呼籲,「親密暴力不是愛,是犯罪」,並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不僅限於家庭成員,也包含男女朋友、前情人之間的暴力行為,說明現行法律仍是有辦法保護大眾,期許受害者勇敢站出來。

她提醒,受害者第一時間要做的事情是「自保」,並保存相關證據,包括錄音、錄影或對話紀錄,至醫院取得驗傷單。更重要的是,如果把這些證據放在身上,可能因此再度受暴、威脅的可能性,所以要進行備份或傳遞給可以信任的人,讓法律能夠真正的協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