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該怎麼坐?怎麼做?

醒報編輯部 2021/11/08 09:30 點閱 2345 次

(作者蔡嘉鴻/鐵路工程師)

日前發生在台北捷運松山新店線的西門站,7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男子要求年輕男性讓出「博愛座」被拒,他竟亮出剪刀威嚇的攻擊。暫且不論犯嫌的精神狀況,就博愛座而引發的爭議,隔三差五,屢見不鮮。

行動不便優先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運輸業者應設置博愛座,再由「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來看其設置「博愛座」的規定,第二章「公路客運」第8條第三款『未提供對號入座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使用對象已明確定位為「行動不便者」。

再就第三章「鐵路」、第四章「捷運」,以及第六章「水運」,均是以「行動不便者」為主要使用者;除第五章「空運」由於都販賣對號座,因此未予規範。至此,運輸法令規範就身分別而言,可謂明確。

誰才是有需要的人?

再來看看各營運公司的內部作業規定。首先從捷運的官網宣導文字「請禮讓老弱婦孺」,再來是高鐵官網「每節自由座車廂前後端入口處附近均設置博愛座,請禮讓年長者、婦孺與行動不便旅客優先入座」。

以對象而言,高鐵的使用者身份,較貼近了原始立法的需求對象;然而,「請禮讓」也意味著讓位與否,是由已入坐者的自主意願來決定,並未具有強制性。各營運業者均採經常性的在車內廣播宣導,溫馨提醒將博愛座讓給「有需要」的人,更貼近了務實面的需求。

交通部也曾經發布過新聞稿呼籲,博愛座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係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立法院更曾經提案納入大眾捷運法的罰則,然未通過。因此,就運輸機關與政府部門,似也就在旅客權益裡,善盡平衡管理的監督責任。

老而不弱 恐要三思

最後,再限縮到最常發生爭議的分類:「年齡」!常聽到的「敬老尊賢」,再配合「老弱婦孺」的用詞,即使沒有「老」到像讓座宣導貼紙那般白髮龍鍾、柱著拐杖,但卻常居第一順位。

因此不論是因為經痛難以久站的年輕女性,或是剛開完刀從醫院出院的體虛患者,均難取得優先。未來,當台灣已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之後,五六十歲的年齡層已被重新定位為「中高齡」,這年齡層甚至在人口百分比已屬於「中位齡」,應適時調整心態。

吾人以為,癥結點不在博愛座的設置與否,更不能單以個案爭議而興起廢除之回頭路。

不過從小就被朗朗上口的「老弱婦孺」四字成語順序,似乎也制約了思想方式,若能逐漸引導少用「比老、比性別」的入座邏輯,重新定義諸如「殘病孕童」的明確樣態,或許能讓真正有需要的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