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交通安全不只執法,教育也很重要!」7日在立委葉毓蘭舉辦的交通安全公聽會上,陽交大教授吳宗修認為,台灣一生只考一次駕照的規定值得檢討;警察大學教官陳家福也說,《道交條例》與道路設計都要重新檢討;婦幼與被害人關懷協會秘書長張夢麟建議,台灣需要強制規定交通安全學習時數。
考照規定需調整
吳宗修表示,交通事故中94%與人有關,無論是人與車、人與路,或是三者因素綜合,交通安全最關鍵的還是人,因此他認為需要從制度、執法進行改善,例如目前台灣一生只考一次駕照的規定就很值得檢討;另外,他也建議台灣設立「交通再教育」機制,讓用路人可以加強交通安全意識。
警察大學教授周文生以台灣長隧道舉例,目前法律並未開放3公里以上的長隧道供機車行駛,但國外多數並未禁止,雖然台灣的機車使用率比國外高,但以蘇花改為例,工程完成之後,因為道路性質改變就不能行駛長隧道,他認為公路總局或許有調整的空間。
「台灣的交通安全雖有改善,但近3年來卻陷入瓶頸!」陳家福指出,過去對於人的策略都是違規才嚴厲重罰,但在事前管理教育方面就比較忽略,在交通安全教育還要再加強。另外,台灣的道路設計對於機車仍非常不友善,不能單純考慮4輪車的用路權,《道交條例》也很久沒有修法了,需要針對相關問題進行調整。
需有專門教育時數
張夢麟則說,環境教育法中有強制規定4小時環境教育,台灣目前將交通安全融入其他學科的教育方式,總有隔靴搔癢之感。他直言,交通安全宣導不用辦拔河比賽,需要讓婦幼學習更多交通安全的動態認知,例如後車閃大燈的應變作為,或是將「機車危險認知測驗」納入交通教育。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到場支持說,台灣交通意外中機車死亡人數占6成,原因包括高風險駕駛行為、事故風險意識不足、交通工程設計與缺乏教育訓練等,因此他建議從監理、教育與法規改善交通安全,例如對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交通行為加重罰則,還有擴寬狹小機車專用道等措施,改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