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體育發展 專家:要給更多誘因

呂翔禾 2021/08/09 11:56 點閱 12668 次
專家建議,政府要設法加強廠商贊助選手誘因,讓運動產業得以永續發展。圖為台灣男雙金牌李洋與其贊助廠商(李洋臉書)
專家建議,政府要設法加強廠商贊助選手誘因,讓運動產業得以永續發展。圖為台灣男雙金牌李洋與其贊助廠商(李洋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我們要給企業更多誘因,如果只是哀求企業施捨,體育難有長遠發展。」9日的國政基金會運動發展記者會上,中興大學教授余宗龍呼籲,除了用抵稅吸引企業,也要讓產業與運動主動結合,如射箭與精密機械、拳擊與保全業等,長期配合以延續運動發展風氣。中華奧會執委黃志雄則強調,選手在退役後的發展要更重視。

增加企業贊助動機

中興大學教授兼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余宗龍表示,其實體育署在前身為體委會時,就開始推動「黃金計畫」養成選手,因此一個選手可站上奧運獲得獎牌,絕對不是某個政黨說了算。他認為,除了以法規給企業更多抵稅額度以外,如何將選手與產業實際結合,也是政府要思考的事情。

他舉例,空手道、拳擊在奧運期間奪牌,或許可與保全業合作;體操業強調動作的優雅與完美,有機會與醫美產業合作;射箭與射擊強調精準,則可與精密機械結合宣傳等,政府要協助產業與選手結合,長期的贊助,並利用選手正面形象促進企業發展,才有機會讓運動產業發展長久。

經費提供選拔人才

余宗龍直言,否則以過去拉贊助的模式,都像是企業「施捨」,光靠國家發展運動的力量絕對不夠,民間的靈活性高、支持力道強,才是體育發展需要關注的地方。黃志雄則認為,如今東奧奪牌創歷史新高,過去馬政府時期推動的運彩條例、國訓中心改建功不可沒。

黃志雄說,現在也是發展冷門運動的大好時機。另外,體育選手培育與發展最注重選拔人才與輔導就業。他分析,少子化的原因,好選手愈來愈難找,但最近許多國手都是原住民出身,他建議政府撥補經費給地方政府或偏鄉,提供選拔選手的經費,在輔導就業上,政府也要加強協助選手退役後轉職。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則表示,目前立院正在提案修法,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提供企業最高2000萬元、250%的免稅額度,並讓企業可依照想贊助的運動類別,將錢撥至專戶,提供運動發展所需經費,希望能獲得跨黨派立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