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針對審計部指出外送員用自用車恐無理賠,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受訪時表示,目前因法規限制,公司無法幫外送員納保,即使外送員自行納保,但願意承擔的公司少、保費高、限制條件多,仍無法保障外送員權益。他呼籲經濟部、交通部與金管會進行修法討論,並建議仿效管制Uber的方式,納管外送員。
外送員權益堪憂
審計部近日表示,外送員出意外的案件數逐年攀升,從2017年的2869件,到2020年暴升為6579件,但外送車輛在自用汽車保險契約中屬不保事項,外送車輛即便已投保一般車體、第三人責任險,於事故發生時仍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審計部指出,市場上已有因應相關新興產業崛起,推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提供外送員包含每一人體傷死亡、每一事故及財損等保險保障,但相關規定尚無營業機車及機車職業駕駛執照規範,不利管理營業機車及其駕駛。
有保險也不敢保
蘇柏豪受訪時坦言,雖然金管會曾表示,公司不能保險,外送員可以自行買附加營業使用機車險,但願意承保的保險公司並不多,1台機車的保費價差可從3000到12000元不等,高額保費,加上投保條件限制多,讓外送員根本不敢投保,但金管會並不管保險公司的保險內容,無法真正促進外送員權益。
他說,自用汽車保險契約中規範「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是針對汽車,對機車來說非常不公平。許多公司,如麥當勞歡樂送、便當店送便當等,機車也會有類似運用,但法規並不將這些產業視為「作收受報酬載運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卻認定外送平台屬於不保事項,非常不公平。
跨部會明確納管
蘇柏豪呼籲經濟部、交通部與金管會能夠一起討論有關外送平台在法律上的定位,讓外送員得以享有基本的保障,不會在工作發生意外時無法獲得補償。他甚至建議交通部仿效管制Uber的措施,只要從事相關行業,交通主管機關都必須要在行照上加註為「營業車」,才可加入外送平台,並獲得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