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隨筆》採取「讓利」 可突破RCEP困境

戴肇洋 2020/11/23 16:13 點閱 4923 次

在美國再度政權輪替的同時,全球經濟格局產生極關鍵的變化。從2012年11月起啟動、經8年漫長談判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11月15日在東協十國,加上中日韓澳紐五國共計15個亞太國家領袖透過視訊會議下完成簽署。

RCEP衝擊傳統產業

這項協定涵蓋人口22億人、全球占比接近三成,經濟總量26兆美元、全球占比超過三分之一,其規模堪稱是目前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地區。此一發展對迄今認為因美中貿易衝突帶來轉單效應,而預估經濟持續成長,甚至自誇重登亞太四條小龍之首的台灣而言,正籠罩著山雨欲來之前的陰霾。

雖目前台灣與RCEP成員的貿易金額接近七成免徵關稅,例如高端科技產業具有競爭力,影響有限,但無法掉以輕心的是,許多傳統產業例如石化、紡織、機械等將會因關稅性價比,而受到衝擊,甚至波及就業。

大幅讓利突破限制

台灣受到先天資源條件不足,加上市場規模相對狹小限制,在面對國際政治現實環境壓力下,拓展貿易是促進經濟持續成長的不二法門。尤其與台灣地理位置接近、產業關聯密切的RCEP,目前占台灣貿易金額的六成以上,如果台灣無法參與RCEP,未來勢必衝擊相關產業發展。

無庸置疑,台灣若要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兩岸關係糾葛,始終是台灣在國際舞台上不易撤除的藩籬。面對中國透過政治糾葛之下,台灣在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上,並非沒有突破之道。亦即我們可以嘗試從台灣經濟實力的角度,採取「大幅讓利」策略,尋找與東協國家的產業合作模式,建立更緊密的連結關係,進而突破區域經濟整合限制。
  

與東協國家簽FTA

雖台灣與RCEP的成員沒有外交關係,但可以推動涵蓋全面產業合作策略,包括減讓關稅和增加投資等策略,尤其讓台灣市場對東協國家開放,相對僅有要求對方開放少數關鍵項目。亦即借鏡過去與南美洲巴拉圭簽署讓利FTA的作法,透過讓利FTA與東協國家建立緊密的雙邊關係。

也就是說,依據GATT規範(1979 enabling clause),採取經濟發展較高度的國家對經濟發展較滯後的國家之貿易協定,台灣提供東協國家貿易全面性開放或選擇性開放,並不要求對方回報或僅有少數領域回報基礎之上,建立雙邊產業合作關係,藉此與東協的個別國家簽署FTA。

整體而言,未來台灣在尋求加入RCEP路徑上,若能配合南向政策加強與東協國家的往來,則將可能找到更緊密之連結空間。然而,更加重要的是,在與東協國家的連結過程中,除了必須深入瞭解東協各國實際狀況之外,需要擱置以台灣作為中心的思維,始能落實與東協國家之友善互動,建立更加和諧關係,進而發展更龐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