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7月修訂「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將校園霸凌從「生對生」改為「校長、教職員工生對生」的霸凌。此法明定中等學校和國小五、六年級,每年辦理兩次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詳予輔導。
全教總表示,根據此一規定,教育部擬定學生問卷,問題的內容是屬於界線比較模糊的概念,容易造成教師的管教變成學生口中的霸凌。教育部回應,這項草案還在預告階段,之後也將徵詢各方對「校園生活問卷」的意見;有家長表示,贊成這項修法,孩子在中學階段被老師霸凌過,痛苦至今歷歷在目。
筆者身為國中教師,對此事有兩點看法:
第一、根據教育部的定義,持續性以言語、文字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人故意貶抑、欺負、騷擾或戲弄行為,使他人處於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而產生精神上或生理上、財產上損害者,都屬「霸凌」。
何謂有敵意和不友善?這會不會有主觀認定的落差?精神上的損害,需要有精神科醫生的證明嗎?在《反脆弱》一書中,作者塔雷伯把兒童歸為「反脆弱」的一種:如果風險和壓力本就是生命的一部份,家長和老師該做的就是幫助孩子發展成長能力,教他們從這些經驗中學習,而非過度保護。
筆者絕非忽視霸凌,或否認霸凌法案的正當性,而是想試問:身為大人的我們,可有仔細想過,教育和過度保護的界線在哪?
第二、修法應周延思考,與時俱進。除了學生,老師亦有可能被霸凌。前陣子桃園發生特殊生頻頻攻擊老師和學生,造成數位老師不堪壓力,紛紛請假,家長混進校園攻擊該生。事發後,桃園教育局除了指責家長不該暴力相向,要求學校必須提升校園安全,可有其他更進一步具體保護學生和老師的作為?
第三、與其每年兩次辦普測,不如善用更有時效性的市民熱線。不必等到普測,若師或生覺得環境中的敵意讓自己難以承受,生活中也求助無門,可直接使用市民熱線,獲得需要的資源,讓悲劇不再發生。
筆者身為教育工作者,欣見下一代的權利受到重視,也企盼修法能更貼合社會需求,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