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23日可兌現 不收商家手續費

臧品安 2020/07/22 15:17 點閱 6631 次
行政院22日召開兌領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7月23日起至明年3月31日開放商家兌領。 (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行政院22日召開兌領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7月23日起至明年3月31日開放商家兌領。 (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7月23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是開放商家振興券兌現的日期,不收任何手續費。行政院22日召開兌領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有統編的業者只要填好振興券背面資料及兌領單,即可至全國6221家金融機構臨櫃兌換;沒有統編的業者,可以請工會代為兌領。

可請工會代為兌領

丁怡銘表示,從7月23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開始受理兌領業務,有統編的業者只要拿振興券背面資料、兌領單,可至全國6221家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臨櫃兌換;沒有統編的業者,包含司機、民宿、攤商、農漁民、小店家、自營業者,可透過公會、工會、協會、自治團體、農漁會代為兌領。

「靠行司機可以找車行、車隊、合作社代為兌領,個人司機可以請駕駛員的工會協助兌換。」丁怡銘呼籲,司機可直接拿振興券去加油,目前加油站都有提供相關優惠,而有投保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可請工會代為兌領,或準備好身分證件、存匯入帳號,到八大行庫進行兌換,「跨行也不收取手續費。」

丁怡銘強調,業者兌換振興券不會被收手續費,也不會被查稅、查帳,可以直接匯入戶頭。針對網路謠言,振興券只要有摺痕汙損、破損,或是找不到梅花就無法兌領,丁怡銘解釋,有摺痕汙損、破損(比照鈔票標準),只要在可辨識範圍內,都可以進行兌換,梅花則是隨機出現,不會固定在相同位置。

增設櫃台、分散人潮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說,一般商號若不想將兌領金額存入商號帳戶,也可以存入戶政帳戶,只要提出商業登記證明或稅務登記證明,並填好振興券背後資料、兌領單,櫃台審核過後就會匯入負責人的帳戶。阮清華也提醒,若商家收到很多振興券,希望事先跟金融機構聯絡,方便金融機構提供服務,避免造成壅塞情況。

針對媒體提問,兌領振興券人潮是否已有安排分流措施,阮清華表示,已經增加櫃台、導引人力、現場告示,目前已經準備就緒,但還是希望店家按照規定,有秩序地兌領。經濟部次長林全能提醒,若商家不熟悉兌領流程,可以打198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