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王安棣綜合報導】網路上的言論自由該要有何限度?法國國民議會13日通過一項打擊網路仇恨言論的法案,規範臉書、推特等網路平台需要在短時間內移除被認定為非法的內容,否則將面臨鉅額罰款。然而,該法嚴格的規定也引起政府內外的反對意見,認為有侵犯言論自由的疑慮。
違規言論限時下架
根據《德國之聲》的報導,該法要求臉書、推特、YouTube、Instagram、Snapchat等網路平台須在受到指示的1小時內,下架有關恐怖主義與戀童癖等內容,否則可能面臨最高達公司全球營收4%的罰款,而其他如仇恨言論、種族歧視、宗教偏執等「明顯違法內容」,則須在被用戶檢舉的24小時內下架。
《法蘭西24》的報導指出,該法也會在法院安排一位專精於數位內容的檢察官,並成立觀測網路仇恨言論的政府部門。法國司法部長貝盧貝表示,該法的用意在於,向社群平台的創建者施加責任,並減少網路上的仇恨言論,「若人們知道有可能因仇恨言論被要求承擔責任,他們在違規前將會三思。」
過度限制言論自由?
然而,該法自從馬克宏的共和前進黨(LERM)一年前提出後,已受到反覆的批評和修正。法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認為,該法有增加過度審查(censorship)的風險,共和黨立委格里普13日也在國會表示,將管轄思想和表達的任務交給總部大多設在外國的私人公司,是有危險的。
數位權利倡議團體網路矯方(LQDN)則認為,要求社群平台1小時內移除違法內容,未免太不切實際。「移除期限過短、不遵守就罰鉅款,這會進一步刺激網路平台下架過多的內容,」網路矯方的代表指出,這樣的規範到最後可能變成在針對代表不足的少數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