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憂數位身分證 民團質疑內政部

張元融 2019/09/10 16:01 點閱 19445 次
台權會(中)10日聯合民間司改會(右2)、受試者保護協會(右1)與學者莊庭瑞,呼籲政府應有明確法律規範「新版身分證使用範圍。」(photo by張元融/台灣醒報)
台權會(中)10日聯合民間司改會(右2)、受試者保護協會(右1)與學者莊庭瑞,呼籲政府應有明確法律規範「新版身分證使用範圍。」(photo by張元融/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元融台北報導】針對內政部8月22日已送交行政院核定的推動新版數位身分證,引發各界疑慮。台灣人權促進會於1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應公開「數位身分證細部規劃報告」、監委應調查政府是否有程序瑕疵。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強調:「《戶籍法》有規定每個人須有一張身分證,但無規定人民須配合政院發展數位政府。」

台權會:程序瑕疵

台權會專案經理何明諠指出,內政部推動此政策過程的程序爭議,包括內政部在規劃案成果迄今仍未公開討論前提下,卻已逕行在6月招標33億的巨額卡片印製案,「有以巨額標案綁架全民意願的嫌疑」。

「我國個資保護制度向來問題叢生,」邱伊翎舉例,「健保卡的晶片化」在欠缺法規明確規範下,卡片本身持續擴充功能;近來可使用健保卡報稅的案例,就是最好的佐證。若發行數位身分證,不只會面臨到「功能擴張」問題,且由於身分證使用範圍遠比健保卡廣,對人民權利侵害的風險將會更大。

資訊隱私權不保

「憲法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林煜騰律師強調,司法院大法官早在10幾年前的釋字603號解釋中表明,每個人都可自由決定是否揭露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

「內政部前期規劃和風險評估太少;發包、印製的過程又太急。」林煜騰也表示,內政部不能把自己當成單純的「發卡機關」,撇清卡片被其他機關使用的責任。如果沒有完善的風險評估與立法,貿然把人民所有身份識別資訊整合到「一張」數位身分證,「就像特洛伊木馬一樣,將帶來不可預測的災難」。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林綠紅也認為,此政策攸關人民的隱私權與資訊自主權,而社會上贊成與反對的意見仍處於各自陳述的狀態,未有共識。儘管如此,政策推動迄今,「未見內政部依行政程序法辦理的聽證會或其他的民眾參與的機制。」她痛批:「前端不問民眾同不同意、後端民眾也沒機會拒絕」。

立法規範、設專責機關

「身分證字號在生活中廣泛使用於政府、商業、學校、醫療、保險等資訊系統,透過身分證字號就能相互串接,本就十分令人憂心。」1997年時,就已反對「智慧型IC國民卡」政策的中研院資科所副研究員莊庭瑞表示,現行《戶籍法》並無「明確規範」身分證(身分證號)在公、私領域的使用範圍與條件。而近來公部門利用民眾個資進行「目的外利用」,已漸趨常態化。

「按現行規劃的卡片規格,晶片身分證可以非接觸的方式讀取以及覆寫資料,且眾人依法需要隨身攜帶。」莊庭瑞質疑,人民隨身攜帶著這樣的證件,豈非自陷於資料外洩及監控的風險中?他呼籲,政府須以明文法律規範,並設立保護個資的專責機關,以確保台灣不會走向對岸「實名制」的監控體制。

內政部曾於8月22日行政院院會表示,數位身分識別證是自然人憑證的升級版,使用時不會在憑證中心留下任何紀錄,也不用連回內政部取用個資,沒有一個機關可以掌握數位身分證的使用軌跡,「所以沒有國家監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