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政府要設置更多無障礙友善就醫環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在2日的「無障礙診所」公聽會指出,超商、學校等地方都可以設置無障礙設施,為何政府遲遲不開放診所?另外,有社福團體希望能夠強制立法將診所都轉為「無障礙診所」。不過衛福部回應,希望先透過獎勵提高誘因,再逐步推動立法。
就醫仍充滿障礙
劉淑瓊表示,政府現在推動「分級醫療」,意即小病去診所看,大病才去醫學中心看的政策,反而對身心障礙患者不利,患者會因為大醫院無障礙設施多,而且附近診所對身心障礙、視障等殘障患者設計不友善,較想去大醫院看診,可是這又會衍伸看診通勤不便的問題。
她呼籲,衛福部要盡快推動「無障礙診所」設置,並希望主管建築的內政部營建署基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9條與25條規定,確保身心障礙患者可以無障礙進出物理環境,並享有各項設施服務,尤其是醫療設施等場所。現場還有社服團體希望將「無障礙」強制立法,規範所有診所。
另外她也提到,除了硬體的無障礙設計外,軟體也需要更多無障礙的設置。例如視障人士的叫號系統需要增加有聲音的語音服務、外籍看護或移工看診,或是帶爺爺奶奶看診時,需要有翻譯的APP或是多語言的文宣等設置。
以獎勵先行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表示,由於現階段不適合修法強迫每個診所都要在硬體上改成「無障礙」,因此還是希望透過獎勵的方式,逐步增加普及率後,再開始立法規範,而且在獎勵過程中還可以尋找優良典範推廣,讓各地可以依據不同狀況設立「無障礙診所」。
另外,針對診所開放設置無障礙設施,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表示,內政部在105年推動相關方案失敗後,現在仍繼續研擬相關建築技術規則,與無障礙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目前已經進入草擬法案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