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倉促審核 司改團體:且慢

呂翔禾 2019/06/13 15:58 點閱 26733 次
由13個公民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不要倉促決定大法官人事同意權。(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由13個公民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不要倉促決定大法官人事同意權。(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大法官人事案不能草草通過!多個公民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立法院在總統府5月27日公布大法官人選後,6月17日第7會期臨時會就要審核大法官人選,時間過於倉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希望立法院可以延後大法官人選的審核,讓議會有更多時間思量大法官人事案。

大法官人選攸關價值

蔡英文總統5月27日提名高雄高等法院行政法官兼院長楊惠欽、考選部長蔡宗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和台大法律系教授謝銘洋,並咨請立法院同意。根據媒體報導,立法院將於6月17日第7會期臨時會中,優先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案。

張宏林表示,大法官是台灣重要獨立機關代表,為憲政的守護者,憲法的解釋會影響社會價值變遷,而且有8年的任期保障,結果民進黨卻違背去年的承諾,讓議會對大法官人選有1個月時間檢驗,今年卻只有3個禮拜時間可以決定,這樣對於台灣日後的價值發展有嚴重的影響。

他也說,先前許多立委在質詢大法官的時候,還要求大法官背法條或試問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讓他們今年很擔心會不會又有立委敷衍了事,因此它們也準備了一些題目讓立委參考,希望立委諸公可以延後審核大法官的期限,回去多準備一點內容,發揮立法權監督司法權的精神。

須廣邀專家評估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表示,以釋字748為例,大法官的釋憲對於社會各個層面都會造成影響,他們希望作為大法官的人選,要對於國外人權公約有更多的認識與接納,將較先進的人權價值帶進台灣,讓台灣可以走向更民主、開放的社會。

因此,她希望這些被提名的人必須對一些社會敏感議題,如居住正義、通姦除罪化等發表看法,讓大眾檢視這些人對這些議題的看法,用更多的時間評估這些人選是否適任大法官。另外,立委除了質詢之外,也要召開聽證會,廣邀學者、專家一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