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Would God Think? 美國的宗教自由歷史:一場美好的仗
「我們必須築牆抵禦,以免那些外國人用移民帶來罪犯和他們專制落伍的宗教,摧毀我們的民主!」這個以反移民政策選舉的人,不是2016年的唐納‧川普,而是1835年競選紐約市長的撒母耳‧摩斯。反對移入的對象不是墨西哥人或中東的穆斯林,而是歐洲奧地利的天主教徒。
這位「摩斯電碼」的發明人,在1830年代和1840年代率領了燒毀修道院、劫掠天主教會、將已故修女的牙齒納為變態收藏品的暴民運動。曾幾何時,我們看到天主教徒甘迺迪能當上美國總統、如今美國最高院的大法官座上是6名天主教徒、3名猶太教徒,這是第一憲法修正案頒佈瞬間成就的奇效,而是百年間平民受傷、流血、抗爭換來的進步——宗教自由的落實。
羅斯福捍衛宗教自由
《新聞周刊》解釋,美國宗教自由經歷了三階段的革命性突破。
第一階段是麥迪遜總統的「維持多元宗教公民的政教分離」政策。1770年代青年時的他成長於在維州被聖公會逼迫的福音派浸信會,從他堅信「國教帶來人民靈性懶散腐敗」、「國家打壓宗教則戕害人民自由權益」,因此國家對待宗教,最好採取不鼓勵、不限制的中立政策。
第二階段,則以羅斯福總統將「捍衛宗教自由」當作美國在為二戰準備時最核心的信念之一,為歷史分水嶺。在他推動下,由「猶太拉比、天主教神父、新教牧師」各一位的3人組走遍美軍778個海外基地,向一共900萬人次的美國大兵攜手宣講信念、鼓舞士氣。
到了冷戰發生的第三階段,杜魯門總統主導公共神學論述,向逼迫上帝、逼迫信仰的「無神論的共產極權國度」對抗,以美國向上帝領受的「全球聖戰天命」為國家精神。艾森豪將軍上任後,美國在公民宣誓以及美鈔上加上了「上帝」的字眼,受到冷戰脈絡所催化。
「宗教差異」的推力
然而自從1960年代開始,宗教自由走向了更細緻的政策調適。例如「一視同仁」在週日放假的政策,隱性地歧視了需要在以週六為敬拜聖日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和猶太教等。將稅款用於補助墮胎和戰爭,則分別有違天主教徒及門諾會信徒的良心自由。注意到這些問題之後,美國做出許多更彈性兼容的「調適」判例,讓少數宗教與主流宗教信徒成為權益平等的美國公民。
《新聞周刊》文末敦促美國福音派以及世俗主義者這兩大主流聲音,應給予對面的「宗教他者」更多瞭解與友善。福音派應當效法他們締造宗教自由環境的祖先,今日對待穆斯林當更公平與客觀些;無神論者也應在公權力上寬容那些持守「冒犯性教義」的信徒,不應用刑事手迫使人入罪。
事實上,化「宗教差異」為國家進步的強大推力(而非暴力分裂的來源),不單美國的光榮歷史;隨著世界變得更加緊密互聯,那也將是這個國度作為「山上之城」照亮世界的寶貴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