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設關懷小組 立委追究服務對象

貝薈涵 2018/05/24 16:07 點閱 14574 次
薛瑞元(右)表示,醫療事故關懷小組需具備法律、醫學、心理、社工等專業人員,才能給予患者與家屬最全面的關懷。(photo by 貝薈涵/台灣醒報)
薛瑞元(右)表示,醫療事故關懷小組需具備法律、醫學、心理、社工等專業人員,才能給予患者與家屬最全面的關懷。(photo by 貝薈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貝薈涵台北報導】「醫療事故發生後,不應由醫師獨自面對,而是由醫院關懷小組來解決。」為了解決醫療事故的爭議,衛福部推動全台醫院都應成立醫療事故關懷小組,對象包括186家100床以上醫院,以及306家99床以下醫院。目前100床以上醫院已全部設立關懷小組,99床以下醫院共275家已設關懷小組,31家未設。但針對關懷對象的界定,行政部門與立委意見不同,爭執不下。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24日在立法審查會議上問及,既然衛福部規劃全面推動關懷小組,為何還要分成100床以上醫院與99床以下醫院,不同規範處理?衛福部常務次長薛瑞元回應,這與關懷小組人力結構有關。

他解釋,醫療事故關懷小組需具備法律、醫學、心理、社工等專業人員,才能給予患者與家屬最全面的關懷,但99床以下醫院,尤其偏鄉地區醫院,沒有足夠的人力與專業能夠組成關懷小組。因此,兩者的不同在於,99床以下醫院雖無法像大醫院一樣自組關懷小組,但可外聘專業人士或尋求大醫院與醫師公會等單位協助,只是醫院內需至少指定一人專責。

在行政院提案裡,衛福部認為若發生非疾病本身或醫療處置的必然結果而造成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應儘速向病人、家屬或代理人說明、溝通,並提供協助與關懷。但吳玉琴質問,「誰負責判斷患者與家屬是否需要關懷?」法務部表示,責任歸屬在於醫院。吳玉琴認為,若是如此,醫院得到的權限過大,要求衛福部對於關懷對象給予明確的界定。

對此,行政部門與立委爭持不下,立委邱泰源不禁問,「我們究竟是要解決問題還是創造問題?」他表示,關懷小組是解決醫療爭議最重要的機制,宗旨是期待給予患者與家屬最好品質的照顧,他也建議,「關懷小組應到安寧病房見習一個月,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