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父母爭扶養 漠視孩子感受

楊蕓 2018/03/05 16:22 點閱 14786 次
兒福聯盟指出,離婚父母常在「探視孩子受刁難」或「扶養費」爭執不下,僅不到2成3會關心孩子在離婚過程中的感受及反應。(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兒福聯盟指出,離婚父母常在「探視孩子受刁難」或「扶養費」爭執不下,僅不到2成3會關心孩子在離婚過程中的感受及反應。(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離婚父母往往聚焦衝突情緒中,孩子卻要獨自面對忠誠的兩難與矛盾。」兒福聯盟5日公布「離婚家庭兒少現況檢視報告」發現,離婚父母常在「探視孩子受刁難」或「扶養費」爭執不下,不到2成3會關心孩子在離婚過程中的感受及反應,兒童親子維繫組主任李惠娟強調,父母不應為了孩子要和誰同住而施加壓力給孩子,因為「孩子並不想與任何一方斷絕關係。」

3月份離婚高峰

內政部統計,台灣2013年以來,離婚率約在千分之23左右,僅次於大陸的千分之28;綜合近3年統計資料也發現,3月份離婚對數明顯較其他月份高,兒福聯盟推測原因,可能是連假長時間相處,婆媳問題或家庭觀念落差等摩擦增加,或是因國人年節傳統上不談離婚,年後才來處理。

兒福聯盟自民國92年起開始離婚協議商談服務,提供處於離合決定、或是遭遇離婚議題的父母免費諮詢服務,多年來,接獲上千通家長來電諮詢,近年來更有逐漸攀升趨勢。兒盟調查發現,這些父母遇到和子女相關的問題,以探視孩子受到刁難(68.7%)最多,其次為扶養費爭議(17%),以及一方先強占小孩(13.7%)等。

父母多漠視孩子感受

然而,近三年的諮詢來電中,有3成2家長會關心彼此的權益,例如離婚財務問題、討論離合決定等;近7成的父母雖然有問及孩子相關議題,卻多著重在子女監護或探視權益的爭取。執行秘書黃韻璇指出,「離婚父母較少提及如何回應孩子當下的心情,或如何協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等,會重視孩子在離婚過程中的感受及反應,僅不到2成3。」

小學二年級時就面臨父母離異的黃同學分享自身經驗說,自從父母離婚後,雖然雙方避不見面,自己由母親扶養,但母親並不排斥讓他與爸爸見面,也會尊重他的意願。黃同學也向日益增多的離婚家長喊話,「父母應明白孩子有選擇權,此外,離婚後不代表對小孩沒有責任及權利,即使沒有得到監護權,仍有權利與孩子保持良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