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臨時會 時力盼空汙、礦業優先

楊蕓 2017/12/19 14:45 點閱 13423 次
時代力量呼籲《空污法》、《礦業法》修法不應再拖延,並將《國營事業管理法》列進議案。(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呼籲《空污法》、《礦業法》修法不應再拖延,並將《國營事業管理法》列進議案。(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期將於12月底結束,民進黨團預計明年1月召開臨時會,時代力量19日呼籲《空污法》、《礦業法》修法不應再拖延,應優先處理,並提議將《國營事業管理法》列進議案,至於勞基法修正草案因程序上有爭議,主張不應在臨時會處理。

長期空汙引發民怨,然而院版空汙法草案卻讓經濟部握有會同、會商權力引發爭議;而因紀錄片《看見台灣》引發社會關注亞泥礦權展延案雖促成《礦業法》修法,卻遭環團、原住民團體批評院版用文字遊戲巧妙排除目前正在申請展延的50幾個礦場。眼看臨時會召開在即,時代力量主張攸關環保、人權的《空污法》、《礦業法》都應優先處理。

礦業、空汙法優先處理

7日行政院拍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未來業者申請礦權必須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符合「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的規定。立委高潞・以用批評,行政院賣弄文字遊戲,不僅巧妙排除目前正在申請展延的50幾個礦場,也認定過去的礦權展延案,原住民都無法行使同意權,是相當奸詐、可惡的版本。

立委徐永明則表示,雖然行政院已將《空污法》修法納入臨時會討論項目,但院版草案至今尚未送到立法院,「號稱要召開一個月的臨時會,今天的院會卻沒法案可討論」;而針對14日行政院通過的《空污法》修正草案,經濟部仍握有「會同」、「會商」權力,被批評是霸王條款,徐永明指出,「如果行政院空汙法是玩真的,防治空污真的要做,那主管機關就是環保署,也不需要再會同經濟部。」

時代力量進一步公布空汙法10大主張,包括健康優先,主張排放有毒空污不能抵換、AQI指標預警落實、空品即時監測數據應公開、用電資訊應充分揭露、空污改善國營企業打前鋒、補助因地制宜逐年檢視成效、保護空污吹哨者、強化環保署監督權責等。

國營法列議案

另外,針對近日華航工會幹部因參與抗議行動遭華航懲處及解雇一事,時代力量則提出《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法。立委黃國昌說明,國營事業應帶頭示範保障基層員工的勞動權,「對於不當勞動行為,不該只是由勞動部課處罰鍰了事,畢竟罰鍰最後仍是國家買單,」認為被認定有不當勞動事實的國營事業,必須對其董事、理事、經理人要有適當的究責機制,且情節嚴重者得撤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