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存財務漏洞 盼立院暫緩三讀

林晏如 2017/12/18 17:14 點閱 9236 次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和醫院工會的嘉基工會1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醫療法》3大漏洞,盼黨政協商能再審議修正。(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和醫院工會的嘉基工會1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醫療法》3大漏洞,盼黨政協商能再審議修正。(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針對《醫療法》修正案近期將拚三讀通過,民團18日指出其財務漏洞,認為醫院財報若無具有財會背景的專業人士把關,恐無法真正起到監督作用。因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和醫院工會的嘉基工會共同提出修正建議,要求公益監察人應讓具財會等背景的外部獨立人士擔任、醫院財報應公開在網站首頁、降低設立薪酬委員會的門檻。

財報應一目瞭然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自2004年該會揭露財團法人醫院財報與治理弊端以來,歷經14年倡議,這次最有可能完整修法,讓財團法人醫院回歸醫療公益本質。然而,目前黨政協商條文有3大財務漏洞,包括:一、沒有懂帳的公益監察人把關;二、沒有結合財政部的跨部會查帳;三、沒有易找的財報揭露資訊。

例如有很多人向她反應說,醫療財團法人公開的財報很難找,她現場說明找財報的流程簡直像過五關斬六將:民眾得經過衛福部首頁—醫事司—醫療財團法人醫療管理相關業務—醫療財團法人財務報告—醫療財團法人歷年財務報表—醫療財團法人名單等一連串流程後,才能看到財報,劉淑瓊批評衛福部的財報公開非常沒誠意。

對此,她認為,政府應比照《私校法》公益監察人的指派規定,修改第33條「公益監察人限由醫界擔任」,讓具有財務會計或財經法律背景的外部獨立人士發揮財務審計功能,第二,要求醫院財報要比照上市櫃公司或私立學校將資訊公開在網站首頁,讓民眾可一目瞭然,不必經過層層關卡。

聯合查帳防弊端

嘉基工會代表蔡佩玲則指出,第43-1條原規定董事會應另設獨立的專業委員會,可修正為由基層醫護董事、社會公正人士董事或公益監察人為當然委員,再邀請勞動或財務專家共同審議監督;至於目前衛福部僅同意擁有500床以上的醫院才設薪酬委員會,她認為,台灣不管醫院層級大小都面臨血汗勞工的困境,政府應降低門檻,並正名為「勞動權益委員會」,彰顯搶救血汗醫護條款的實質精神。

「現在有40%擁有執照的護理人員在外面趴趴走,卻不願意進入職場。」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表示,第46條只規定醫院需挪5%盈餘為護理人員加薪、卻無實質審議機制與防漏罰則,醫院可完美「作帳」,讓基層護理人員看得到卻吃不到。對此,劉淑瓊也建議,財政部應跨部會聯合查帳,透過公益監察人的專業把關醫院的財報,才能讓醫院把盈餘用在正途,血汗醫院成功轉往幸福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