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核四封存即將屆滿,政府有意改建綜合能源區引起各界批評。前台電高層人士與核電專家陳條宗13日受訪時都一致認同,核四改建計劃並不可行。前台電高層人士說,政府若改建綜合能源區,以興建核能的名義徵收土地恐違反土地法。陳條宗受訪時則說,綜合能源區發電量有限,不但不能解決缺電問題,也會造成重件碼頭、燃料棒等核電設備報銷的浪費。
改建前先還地於民
核四3年封存期將於年底到期,台電初步規劃將核四轉型為結合風力、太陽光電以及火力發電的能源綜合園區,台電董事長楊偉甫11日表示,核四周遭空地發展正規劃中,綠能如風力、太陽光電等,評估可行就會優先做,火力機組部分也將會評估可行性。但風聲剛出來,便引起當地人反彈。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長吳勝福率先聲明,「任何一個能源政策,都必須由貢寮全民公投決定,不要把什麼爛東西都丟給我們。」
吳勝福進一步要求,「核四廠要改成其他能源,應該先還地於民。」能源政策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跟生活品質,不應該由幾位政治人物決定。此外,火力發電廠中火空污近日鬧得沸沸揚揚,他也表示,「無論如何我都不會改建火力發電廠。」
台電高層:全民買單
3年核四封存到底該如何評價?一位前台電高層人士受訪時坦言,「對於核四封存的政策,我只看到損失。」她說,如果是在空地建廠倒是還好,但要拆除核四廠,改建其他電廠,「費用恐難以估計。」核四封存是國營事業,這筆爛賬恐怕都由全民買單。她也說,當初土地是以建造核四的名義來徵收,「按照土地法,徵收的目的喪失了就應該還地於民。」
核四3年封存經費估計37.8億元,包括12.8億元「維護保養費與廠區管理費」及25億元「廠商停工補償費」,實際約30億元,相當於一年10億;如今台電有意以「資產管理維護」的名目,續編一年8億。上述台電高層人士說,這筆數目,不但是要維護機組,也要養400位員工,但政府至今都沒有表態是否要撤銷核四,台電也只能繼續編列預算維護核四了。
考慮成本再決定
核電專家、泰興工程公司副總經陳條宗受訪時認為,「政府在決定改建或是啟用時,應該以成本評估作為考量。」風力、光電發電在貢寮發展,不僅山坡地風力有限,沒辦法做很多,離岸風電也一定比山坡風電來得好。
此外,太陽能光電一般常用於難以發展的地段,包括埤塘、屋頂加蓋。「若是用在一大片土地,發電量有限,太浪費了。」陳條宗語氣沉重地說,專門為核四廠興建的重件碼頭、燃料棒等設備,一旦轉型成綠能,這些設備一定全部報銷,造成極大的浪費。他建議,政府應該評估好改建和啟用的成本,公諸於民再決定要採納哪一個方案,才是好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