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只清藍? 專家:應算到日治期

譚有勝 2017/12/04 13:17 點閱 7808 次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表示,《促轉條例》只針對國民黨犯下的罪行,而沒有將日治時期、原住民等議題納入促轉條例,恐只成為專門清算國民黨的惡法。(photo by 譚有勝/ 台灣醒報)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表示,《促轉條例》只針對國民黨犯下的罪行,而沒有將日治時期、原住民等議題納入促轉條例,恐只成為專門清算國民黨的惡法。(photo by 譚有勝/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攸關民主轉型的《促轉條例》將於5日再闖關。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吳志揚於記者會上批評,草案所設定的時期從1945年算起,是對國民黨的清算。律師王瀚興受訪時也坦言,《促轉條例》多集中在國民黨上,而蔣中正評價兩極,在在顯示我國民眾對「轉型正義」並無共識。他建議,擴大「轉型正義」的時期,從1896年(日治時期)算起,將原住民、慰安婦納入審查範圍,才能夠真正照顧每一位台灣人的權益。

民進黨執政後,力推轉型正義,繼不當黨產條例通過後,因各黨團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無共識,而立法延宕多時。立法院近日再度重啟協商,預計5日闖關立法院。該草案條文明定,將於行政院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推動5大方向。第一,開放政治檔案;第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第三,平復司法不公、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第四,處理不當黨產;第五,其他轉型正義等事項。

藍批「綠色」恐怖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表示,該項草案所設定的時期是從民國1945年到民國1992年,而沒有將日治時期慰安婦、原住民等議題納入促轉條例,恐只成為專門清算國民黨的惡法。

同黨立委吳志揚也批評,所謂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享有極大的權力,不僅擁有證據保全及處罰的權力,可禁止政黨進行財產移轉,還可任意調用人員,甚至調動憲警進行調查,無須經檢察官同意,便可持檔案進入民宅搜索,明顯侵害人權,恐讓「警總復辟,再現『綠色』恐怖的隱憂。」

針對「清除威權遺址」吳志揚也批評,只要促轉會認為是威權象徵,包括中正紀念堂、中正大學都必須改名。但是總統府、台大醫院這些屬於日治時期的「威權遺址」是否也要加以清除,以示正義?若民進黨只將威權象徵限縮於戒嚴時期,其轉型正義的政策恐難以服眾。

專家:擴大歷史時期

律師王瀚興受訪時坦言,「法律用詞需要有明確的定義才能進行審查。」他認為,「轉型正義」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不但是字詞沒有明確的定義,而條例內容也有模糊的概念,容易造成意識形態的控訴,諸如轉型正義、威權統治、統治者及附隨組織等,已然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

他也強調,雖然民進當強調「轉型正義」是全民共識,但蔣中正至今評價兩極,有人對於他在戒嚴時期極權專制大加撻伐,但也有國軍對他大加讚揚,在在顯示我國民眾對「轉型正義」的內容並沒有達成共識。

他建議,「轉型正義」固然是促進社會和解、團結的趨勢,民進黨若有意促成社會和解,應該考慮將「轉型正義」的審查時期擴大,從1896年(日治時期)算起,而不是從1945(國民黨來台以後)才開始審查,將慰安婦、原住民等群體納入「轉型正義」範圍才能夠真正照顧每一位台灣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