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妝廣告太誇大 立委:決修法重罰

鄭羿菲 2017/07/27 13:49 點閱 20029 次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公布國內美妝大廠屢犯「廣告不實」卻罰不怕的廠商。(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公布國內美妝大廠屢犯「廣告不實」卻罰不怕的廠商。(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愛用美妝的女性小心了,台灣萊雅、安那柏格、雅詩蘭黛等美妝大廠都涉廣告不實屢罰不怕!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現行罰責對美妝廣告不實罰太輕,才讓廠商不痛不癢,應修法依營業額比例裁處。」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說,「去年已將院版加重裁罰至4~20萬元、涉宣稱醫療則可罰60~500萬元、屢勸不聽可停照。」

美妝廣告不實氾濫

包括預防細菌入侵、健全免疫系統、瓦解脂肪、促進肌膚再生、修補受傷的DNA、提神醒腦等用語,都嚴禁出現在美妝廣告中,但卻有不少美妝廠商不理法規,誇大產品功效而被裁罰,其中2015年共被裁罰4843件,金額高達6499萬元、2016年被裁罰3685件,金額有5460萬元,顯見美妝廣告不實氾濫。

林俊憲27日在「狂打不實廣告,美妝保養大廠罰不怕?」記者會上,公布2017年1~7月因為涉及廣告不實的廠商,其中台灣萊雅被罰廣告74案,總罰金125萬元、安那柏格違法廣告35案,總罰金105萬元、雅詩蘭黛違法廣告49案,總罰金85萬元,其餘因廣告不實而被罰的還有香草莊園、澄豐國際、奇威國際洋行、勇昌貿易等美妝廠商。

修法按營業額罰

「曾看過美妝廣告中聲稱產品會讓『基因復活』,我只聽過耶穌復活,從沒聽過能夠讓基因復活的技術,但類似此種廣告,卻吸引了消費者花幾十萬元去購買產品。」林俊憲指出,如果真有奇效就算了,但消費者使用後效果卻天差地遠,而目前對美妝廣告不實的裁罰只規定5萬元以下,但每案平均裁罰1萬多元,法律嚇阻力根本出了問題。

林俊憲說,一個百貨專櫃一年就可能創下1億多元的營業額,在利潤與裁罰上不成比例,廠商自然不怕罰錢,甚至還將罰款當作廣告費用,「要讓廠商如實廣告就必須要統一以營業額為比例制定裁罰基準,美妝大廠才會重視廣告不實的問題。」

已提修法至立院

「美妝廣告不實的修法,其實已經送到立法院等待審議,對修法裁罰的標準可以再討論。」遲蘭慧指出,現行裁罰僅訂上限5萬元,確實略有不足,在新法中將罰鍰調高到4~20萬元,若廣告涉及醫療效果,則可裁處60~500萬元罰鍰,且可依照不實廣告在不同日期、不同媒介上播放者,可以「累計裁罰」並命期更正廣告,若情節重大屢勸不聽者,則可撤除美妝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