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佳楠台北報導】為改革股利所得課稅相關制度,中華財政學會成員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14日提出四大方向:廢止設算扣抵制、稅負不應在單階段課徵、公司與個人股東兩階段同時課稅、可採分離課稅法及股利所得部分免稅法。另外,與會者多數認為,個人綜所稅45%太高,應該降低,降多少則有不同意見;但是否廢除設算扣抵、是否降低營所稅爭議較多。
繼10日首次會議後,財政部賦稅署與中華財政學會再度召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研討會。中華財政學會發表受財政部委託發表研究報告,並徵詢現場近百位政府代表、學者及會計師的意見。
內、外資不平衡
陳國樑報告指出,目前股利所得課稅制有三大爭點:一、股利所得稅負重(103年起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達45%)且有重複課稅問題;二、內、外資不平衡:內資個人股東累進稅率為5%至45%,但外資稅率卻只有20%,易導致內資轉為「假外資」;三、兩稅稅率差距過大:綜所稅(5至45%)高出營所稅(17%)太多,個人以公司為避稅管道的情況多。
為解決上述問題,陳國樑主張廢止兩稅合一之設算扣抵制,即廢除公司「營所稅」在股東繳納股利「綜所稅」時可全部抵繳的制度。他也建議,可參考英國、義大利、西班牙採「分離課稅法」作為替代方案。
接者,陳國樑提出三種可行方案:一、內外資一體適用之分離課稅(單一稅率);二、內外資個別課稅(單一稅率或累進稅率);三、內外資個別課稅:股利所得乘上(1-免稅比例)後,計入綜合所得總額,按綜所稅稅率計算。
設算扣抵該廢?
政大會計系教授陳明進贊成廢除設算扣抵,並以分離課稅代替。他認為,分離課稅可符合企業將利潤分享給股東的宗旨,也可簡化股利稅制。他也認同內、外資股利應承擔相同稅負。
對於廢除設算扣抵,政治大學教授何怡澄則持反對意見。她指出,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中實施設算扣抵法的國家之避稅情況低於廢除者,因此廢除與否應再研議。針對內外資不平衡的說法,她認為,「不是所有外資都來自租稅天堂,研究團隊應考慮到這點。」
綜所稅應降
至於稅率的調整,多數學者同意個人綜所稅太高,應可降低。中華經濟研究院諮詢委員孫克難提出股利「比例」免稅法,他認為所得稅課徵1/3左右比較合理(可降為33%或35%),現在45%接近1/2比例太重,將導致逃漏稅問題更嚴重。至於營所稅,他認為17%已經夠低了。
東吳大學副教授楊葉承也贊成分離課稅,但反對內外資課稅採單一稅率的作法,「內外資的薪資也不平衡,為什麼不調?」此外,他建議綜所稅應降到40%、營所稅則應提高到20%,長期而言也應搭配小額投資者的稅額減免。
會後,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學會將再提出期末報告,賦稅署4月15日審查完畢後,將研擬相關稅改草案,預計5月底送至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