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稅繳26% 學者:兩稅合一該廢

林晏如 2017/12/03 22:35 點閱 10377 次
中國科大商學院長曾巨威主張廢除兩稅合一,盼財政部版本的稅改案可再做一些修正。(photo by台灣醒報資料照)
中國科大商學院長曾巨威主張廢除兩稅合一,盼財政部版本的稅改案可再做一些修正。(photo by台灣醒報資料照)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針對財政部的稅改案(雙軌課稅),中國科大商學院長曾巨威認為,所得級距越高的人,減稅利益卻越大,因此主張徹底取消兩稅合一,將綜所稅最高稅率自45%降為40%。

中國科大商學院與時代力量3日共同舉辦「股利所得稅改的迷思與選擇」論壇,中華經濟研究院諮詢委員孫克難表示,為吸引人才與投資,合計稅負不宜過高;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認為,採行累進稅率才能讓高股利所得者承擔應有的租稅責任。

行政院版(乙案為雙軌課稅方式)股利所得稅改採「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及「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2擇1機制,投資人可選擇股利所得享8.5%抵稅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併入所得稅中課徵,或是股利所得分離課稅26%,與所得稅合併申報。

曾巨威認為,政府稅改方案只是改變兩稅合一的「方式」,並沒有真正廢除兩稅合一,在政府新制下,所得級距越高的人,減稅利益卻越大,他批評說,「明明是劫貧濟富,偏偏說是有濟無劫。」他主張綜所稅最高稅率自45%降為40%,並徹底取消兩稅合一,股利要與營所稅分開,而應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可享27萬定額免稅,並檢討各項扣除額、訂定上限,開放增設輔合社會需要的新扣除項目。

中華經濟研究院諮詢委員孫克難表示,所謂合理稅制需具備經濟效率、租稅公平、稅收中性、稅政簡化、政治可行性等條件。但金字塔頂端的所得者,其所得9成以上為股利所得,乙案對高股利所得者僅課徵26%單一稅率,完全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此外,經濟全球化下,人才與資金具有自由移動性,「形式上的重複課稅不是重點,關鍵在於所面對的稅率與合計稅負不宜過高。」因此,孫克難建議綜所稅最高稅率先降至40%,以後再視國際趨勢調降至38%或35%,藉以吸引人才與投資。

黃國昌則認為,「我們在財政部的新制下做些微調整,希望可以達到『槓桿作用』,讓稅改傾向我們希望的改變方向。」他指出,時力版本提高薪資扣除額、育兒扣除額,且股利可抵稅額比例調高、金額上限調低,股利單一稅率拉高(年收1000萬以上的大戶應從26%提高至31%),採行累進稅率,讓高股利所得者承擔應有的租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