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道德右派在意的不是基督教(邱慕天)

邱慕天 2016/11/18 11:16 點閱 28323 次
同婚民法修正案17日再次試圖於立法院推進闖關,立法院外,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集結請願。(photo by 網路截圖)
同婚民法修正案17日再次試圖於立法院推進闖關,立法院外,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集結請願。(photo by 網路截圖)

11月17日上午,同婚民法修正案再次試圖於立法院推進闖關,立法院外,數萬保守派與宗教人士白衣集結請願;在此同時,網媒民調搧風點火,讓兩派人士在直播留言內吵個不可開交。原來,有言論自由不見得是好,特別當一方人習於將另一方人當作毫無理性的蠢蛋輕蔑之時。

雙方活在平行世界

此刻,忽然有人寄來謝宇程學友的一篇文:〈證明「恐同教義」很荒唐一萬次,也不會因此而改變,因為……〉;這篇文章的標題及內文,正是強化了政見雙方活在「平行世界」的印象。

特別是,謝兄提出了自身走向「後基督徒」的經驗,指出基督徒為何走不出恐同教義的迴圈─或更精確地說,「邏輯理性」為何對基督徒「刀槍不入」:因為「宗教都超自然嘛!」

然而,一方面出於對謝兄過去所處信仰環境的個人連結,一方面更從最近從街頭、議場、到網路上意識形態間有「溝」沒「通」的裂痕,我願意在同婚法案二讀卡關、雙方各自帶著昂揚戰意數點戰果的當下,專挑謝兄這篇文為代表回應,清理有關「宗教意識」與「世俗意識」的戰場。

宗教與世俗意識戰場

在1997年《公共空間中的宗教》一書中,兩位作者奧迪(Robert Audi)及沃特斯多夫(Nicholas Wolterstorff)在此議題交戰。時任聖母大學的哲學家奧迪首先將「宗教動機」與「宗教理據」區分:人們被信仰熱忱驅策,叫做「宗教動機」;當這樣的人,又想要人效法這股熱忱,他所採取的論述便會來自「宗教理據」。

「宗教理據」的論述權威性,必須憑靠宗教體系的權威性(如教宗、聖經),據此奧迪認為它在世俗公民社會中沒有溝通的正當性。承自上一代自由學者羅爾斯(John Rawls)著名的「無知之幕」概念,奧迪認為帶有「宗教動機」的人,有義務用「世俗理據」包裝他的公共論述。

耶魯大學哲學家沃特斯多夫卻抨擊,「世俗理據」也出過共產主義、國族主義、法西斯主義、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等「不肖子」,只追著在當代早已過氣的「宗教霸權」窮追猛打,世俗派何以稱得上中立理性客觀?

立基寬容的多元社會

何況,正是「宗教動機」和「宗教理據」,引導著威伯福斯、金恩、圖圖,成為英、美、南非廢奴與種族平權巨大的推進力。比起奧迪強調「說者的義務」,沃特斯多夫便更為倡導「聽者的雅量」:聆聽與了解各意識形陣營理據背後的深層動機脈絡,不分宗教與世俗——立基於寬容的多元社會,才有我們要找的真正平等中立。

當謝兄這篇文章認為基督徒做事只依據「宗教動機」,無法透過「世俗理據」說服(「用邏輯證明「恐同教義」很荒唐一萬次也沒用」),因而必須用神學語言溝通進行溝通,這點上似乎合於「沃派」的立場;以神學研究為本行的我,也應該可從這種說法得益才是。

然而奇怪的是,如果有一佛教徒盼望世界少些因殺生而造的孽,因而引用了「肉品相關工業對地球環境負擔遠大於農耕業」的實證研究,藉以遊說立院對肉品採取加重課稅等懲罰機制,我們會說:「跟佛教徒講邏輯沒用啦,這佛教徒只信佛經的!」就打發問題嗎?

一邊同理一邊誅心

這一種有意無意的論述跳躍,與立場穿越後的「一邊同理一邊誅心」,把辯論帶到了一個新的層次。筆者作為一時常至各地教會佈道的傳道人,只知若「上帝說的」、「信仰中正統的」、「在經典詮釋上深刻有理的」信徒都會照做,那牧養就太輕鬆了!我們這些人教導過一次後,也就可以準備失業了!

但人心的動機往往既不堅定、也不單純;試想:耶穌在登山寶訓教導信徒:「要愛你的仇敵,為逼迫你的人禱告」,多少基督徒在一生當中遵循了呢?

近代西方宗教右派的崛起,作為一場社會政治的反動行動,遠遠大於神學行動。「上帝」往往只是現代道德十字軍的幌子、不是內核;參與者是自身先有定見,再找宗教理由、斷章取義式地擷取「聖經金句」為自身行動背書。是以,「恐懼動員」在宗教右派的崛起貢獻上,比「福音動員」大上十倍百倍。但這些並不是主流(mainline)基督教。

宗教,被劫持的符號

關注宗教暴力的當代基督教公共神學家沃弗(Miroslav Volf)曾注意到當巴爾幹戰爭中,一個佩掛十字架的克羅埃西亞士兵屠殺了波士尼亞人,被國際社會錯誤定調為宗教暴力的狀況。實際上,供給一個人仇恨養分的有各種外在內在力量,來自傲慢、偏見、恐懼的部分可多著,「宗教」只是個最後被劫持的符號

沃弗撰述了《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會參與的第一課》。書中他提出「上升失能」及「返回失能」的概念,針砭今日基督信仰群體。「上升失能」意味沒有真正接觸到神的信仰,泛指缺信德未被塑造、只靠著口頭(背誦教義)和肉體(按時禮拜)信教的人;「返回失能」則體現在太過與世隔絕宗教群體,對社會問題他們要不一下「事不關己」、要不一下又「當仁不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這都是台灣基督教會面對的問題。〈謝〉文正確指出,處理它們需要在信仰群體內部耕耘。但該文由於扁平化了「信仰落實狀況」與「信仰的理想狀況」之間巨大的社群鴻溝,導致他認為「不進行改教運動,就無法解決問題」的答案。

一些基督徒與整體基督教

「穆斯林當中出了一群恐怖份子還有伊斯蘭國,是因伊斯蘭教義就是這樣灌輸一整套(暴力聖戰和與不寬容)的實踐方式,所以不能與他們講道理和邏輯,只能期待有人改革他們過時的教義。」

以上換個主詞,自由派是不是馬上就可以看出「政治不正確」?不只不正確,更是以偏概全!

基督教「宗教改革」499周年紀念日上月底剛過(與萬聖節同一天);筆者撰文的此時則正在旅美參加世界泛基督宗教最大的學術社團年會,使用已故哈佛宗教學者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的方式辨明區分「信徒的信(faith)」與「教義的信(belief)」,不但是這裡做學問的基本共識,也是每年上萬名基督宗派的影響力學人與領袖能在此「合而不同」的關鍵。

通俗地說,「教義的信」叫做「上有政策」,「信徒的信」是「下有對策」。

超俗的宗教理據

而耶穌基督的最高政策,不過「盡己愛神」與「愛人如己」兩條罷了。如果我們對基督教徒的社會想像,是以那歷世歷代奉獻捨己的聖徒偉人們為標竿,那麼的確只有信仰情操能做到,因為催生一個人以生命奉獻於這些超凡(supererogatory)志業的,必須是超越世俗動機的「宗教動機」及「宗教理據」。

在台灣花蓮為老弱病殘耕耘奉獻50年的法籍神父劉一峰、空中英語教室年近9旬的彭蒙惠宣教士、1989年起終身投入公益志業的「孫叔叔」孫越、30多年來為全台戒毒工作做出卓著貢獻的晨曦會劉民和牧師,還有太多左手行善不為右手知的無名奉獻者,當我們想到「基督跟隨者」的影響時,是否會感到有一點被他們提醒、有一點自慚形穢呢?

對比之下,17日站在台北街頭的那面道德大旗下的,則與其說是被基督的精神感召,不如說是各自依循道德觀感,行使公民參與的資格更為正確。此時耐心聽聽他們的道德訴求有甚麼世俗理據,好過重蹈左媒謬冠「宗教暴力」之名的覆轍。

他們許多人,有的是老一輩人,因感受到其所寓居的人倫建置被「性權」鬥士瘋狂攻擊而地動山搖;有的是幼兒家長,害怕婚姻法律定義被修改後,小孩必須在校學習各種新潮實驗性的多元伴侶觀。有的人,就是對與性別外觀不相似的人共用洗手間感到不適。

有的人是對「婚權」與「兒權」的權衡有很大疑惑,無法接受必然與同婚同捆推動的收養法;有的人則感受到「人權」被濫用後,成了可以公開宣揚用藥、多P、亂倫的「自由意志主義」,因而反對打開這潘朵拉的盒子。

柱化社會是最後選項

在〈解開同性婚姻的政治僵局〉一文我曾提出,由政府仲裁,讓一切社會服務部門成為分離並立的「柱化社會」,會是歧見背後的信念之間「不可共量」(incommensurable)時的最後選項。

只是倘若台灣社會真的邁向兩極柱化,絕對不是台灣基督教領袖有能力單方面做到。基督信仰傳統中最基要核心的信德,並不是催成當代宗教右派的主要力量。

本文一路以「宗教右派」指稱特定基督徒群體,並不為討好挺同讀者,乃著實因為基督教會早已在此議題上正反鬥爭撕裂。這是個媒體及激進同運者亦有份的撕裂。如果看者只是漠視ㄧ方不斷使用挑釁及辱罵修辭,還妄想另一方要背負自我教義檢討的任務,未免太過矯情。

真要達到目的,恐怕得請另創個「同志教」,並「駭」進他們的頭蓋骨進行思想洗腦吧。只是作為一名神學研究者,在區域問題的分析中,我從來不敢只單看或太高看宗教的力量。

500年前路德進行教會的神學改革,德國農民卻將其劫持為武裝農民革命;今日台灣的同運兩方還在或鬥爭或利用宗教。但是笨蛋,問題在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