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接受我選擇的對象 怎麼辦? (20160530 三角談愛-蘇家宏、溫小平、樊雪春)

醒報編輯部 2016/05/30 09:11 點閱 60131 次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如果遇到父母親反對時,可以選擇共同面對和溝通。(photo by google image)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如果遇到父母親反對時,可以選擇共同面對和溝通。(photo by google image)

主持人:林意玲 (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溫小平 (旅遊作家)
樊雪春 (心理輔導教授)
    蘇家宏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整理:謝宜帆、林亭妤、江岱蓉

標題:父母不接受我選擇的對象 怎麼辦?
引言:父母親總覺得他們有權力、孩子卻覺得父母親沒有權力,這就是我們兩代之間的代溝。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如果年輕人喜歡的對象和父母親看法不同,該如何溝通解決?在現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少見,但父母常會覺得,「你/妳是我生的,該聽我意見,我都是為你/妳好!不然有一天吃了苦頭怎麼辦?」我想小平老師已經做了婆婆,一定特別有這種感受?

溫小平:對!父母總覺得自己比較了解孩子的個性,這個對象適不適合自己的孩子,父母過目了就會知道。我當初就是這樣對我的小孩講,「你自己看對象,一定會看錯。」但是現在很明顯不能這樣說,因為兩個世代之間的代溝距離,縮短的速度越來越快了,以前的代溝或許還隔個幾年,現在2、3年的距離就是一個代溝。

【親子應先相互了解】
這當中我們要想,孩子未來要面臨的婚姻生活會是什麼樣的狀況?和我們過去不同,過去可能兩個人可以同甘共苦,但現在的孩子談感情都很快速,好像隨時都處在一種轉變的情境中。

他們沒錢買房,過著游離的生活,或者夫妻兩人開心起來什麼都不管,工作不要了,直接跑去外國留學,好多年輕人都這樣。父母親就會覺得,怎麼可以這樣?因此跟孩子產生一大堆分歧意見。

所以我們一定要先了解現在的孩子思想觀念跟我們差距非常大。另外,孩子很多時候其實可以和我們溝通,只是在當下,若孩子的選擇是你永遠也無法接受的,彼此就不肯相退讓了。

我最近看了一部電影《幸福百分百》,內容描述一個美國女孩愛上了印度男人,決心要嫁給他,但女孩的父母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最後女孩和父母決裂,放話老死不相往來,可是實際上雙方都互相思念著,當然最後是找到了和平解決的方法。

很多時候,如果孩子跟父母意見不同的情況非常膠著、激烈,這時雙方要先冷靜,或者孩子可以跟另一半協議先分開半年,也許到時候反而是父母看到孩子遲遲不找新的男、女朋友,自己緊張起來。

問:這點很有意思,我小孩曾經問過我,「媽媽,你能不能接受我嫁給外國人?如果是黑人呢?」而我兒子,以前也曾經喜歡一個中國大陸女孩,我當下覺得,哎呀!中國大陸人的思想跟我們完全不通,我怎麼可能接受一個中國大陸媳婦呢?的確,在父母的心目中,常常會有這種掙扎,請教樊雪春老師,父母親到底有什麼資格、權力去幫孩子決定另一半?

【多元時代 戀情多變】
樊雪春:父母親總覺得他們有權力、孩子卻覺得父母親沒有權力,這就是我們兩代之間的代溝。5、60歲這一代,大部分人的婚姻是父母決定的,可到了20幾歲這一代,怎麼可能讓父母決定自己的婚姻?他們自由戀愛,想怎麼愛就怎麼愛,換男、女朋友跟換免洗餐具一樣快,反映了現在的愛情觀比起以前快速很多。

這不能怪小孩,因為這時代很多元。多元的意思是指現在有許多男同志、女同志、雙性戀,打破了以往異性戀為主流的單一模式,形塑了年輕人「想試試」的嘗鮮感。但我覺得,現在資訊太多,常會讓小孩失去判斷力。假如一個女孩是異性戀,跟男孩子分手後可能會認為是男生的愛不適合她,她也許就會想找同性試試。

這時候父母就會覺得我比較了解你,我知道怎麼幫你找到適合你的對象。我有一個學生,她和一位警察交往,但她不敢讓父母知道,因為父母一直覺得警察是個危險的職業。因此我告訴那個學生,還是要告訴父母,她只說再慢一點、慢一點,結果交往了1年多,父母都還不知道女兒有正在交往的對象。其實,孩子有時候不是故意要欺瞞父母,只是怕說出來後會被父母拒絕。

問:請教蘇律師,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父母可以決定子女的幸福?

【讓孩子自主決定】
蘇家宏: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說夫妻結婚需經父母同意,決定婚姻對象的選擇權,原則上還是在自己手上。但很多情況下外力會介入,包括父母親從小對小孩採強勢教育,讓很多事情小孩不敢違抗。

尤其很多富豪家族,他們都認為要門當戶對,就算你本來喜歡小家碧玉,但對方的小家門配不上你們家的大家門,最後結婚時依然聽從父母之命,選擇相互匹配的對象。而這也造成孩子婚後可能會有外遇的情況,因為他的感情沒有被滿足,聽了父母的話找家世背景相當的人結婚,結果這婚姻反而更守不住。

我的建議是,法律也都規定了婚姻是夫妻之間的關係,應該讓子女決定自己的結婚對象。當然父母也有權力去教育子女,這是法律賦予父母的責任。可是父母親的教育,並沒有到可以幫小孩選擇對象的地步。

每個人有自由選擇權,而自由必定也會有失敗、有痛苦,所以父母不如在這之後趁勢告訴孩子正確的概念,比如你選了這種人,會有什麼樣的下場;沒有選他,可能會有什麼狀況。

而且需要跟孩子「事先」講好,不是等到孩子找到對象了,再跟他/她說這個人不好,這樣等於是在否定他/她的選擇。應該在孩子還沒找對象前,先告訴孩子如果擁有一個好太太、好丈夫,好處在哪裡?而好太太、好先生的定義是什麼?等等。

【建立正確擇偶觀念】
我們也可以參閱法律條文,什麼叫好先生、好太太?很簡單,要住哪裡、生活費誰負擔、誰要各自做哪些家事等等,這些法律內涵要內化到孩子的知識庫裡,讓他們知道有些話不是爸爸媽媽亂講,是法律上寫的。

問:至少法律上有一個非常容易的事,就是可以公證結婚,不管父母同不同意,小倆口跑到地方法院公證處走完中華民國的法律程序,就算結婚了,是不是這樣?

蘇家宏:現在公證結婚的人比較少,因為公證完還是要去登記,所以現在公證處生意很蕭條。

問:總之,父母親不用出現也能完成結婚手續,父母親有時候完全被蒙在鼓裡?

蘇家宏:對!但我覺得小孩子還是要尊重父母親。

問:如果我們喜歡的對象跟父母親的看法不一樣要怎麼溝通和解決,換言之,自己的看法若和爸媽意見不同,先不要決裂,還是有很多路可以溝通,請心理學家樊老師告訴我們?

樊雪春:這和另一半的父母不喜歡自己的道理是一樣的,其實溝通很重要,畢竟是兩人在一起,所以自然需要男女雙方共同來面對,而不是只說句,「我爸媽不喜歡你,現在你看要怎麼辦」,不要把責任歸咎另一方,而是向對方表達爸媽現在對你/妳還有一些意見,兩人可以一起來想想,看要如何改變才能獲得他們的同意和承諾。

【設法爭取父母同意】
其實父母的同意是要去爭取的,就像有一次胡志強市長講過:「我覺得全世界的男人沒有一個配得上我女兒」,這就是做爸爸的心情和驕傲,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女兒是最好的,所以當女兒身旁有個男人出現時,以爸爸的角度看怎麼都不順眼,所以這時候,男方就需要花多一點的力氣,來跟準岳父溝通,慢慢去了解。

其實父母只有一個願望,就是希望女兒過得好,所以有時候女兒的男朋友只要跟父母說:「你放心,我會好好對待你們家女兒」,像這樣的一種承諾,其實對父母來說是很重要的保證,還有就是需要有機會來讓彼此認識,所以可以安排一些情境,例如大家一起去玩、參加聚餐,讓彼此有深入了解的機會,也可以邀約男/女朋友到家裡來,更重要的是,所謂不被喜歡的這一方,其實可以試著去了解對方的父母需要什麼。

例如我的一位好友,他女友的父母不喜歡他,有次他發現女友的媽媽有富貴手,他就去買了一些富貴手的藥膏,寄給女友的媽媽,讓她非常感動,覺得對方發現自己的需要,所以在這個狀況下,被討厭的感覺就會漸漸被調整,慢慢地變得像一家人,所以我是覺得不要太早放棄,或是兩人私下就決定乾脆去公證結婚或是私奔。

有人問過我,私奔的話,和父母的關係什麼時候會好轉?我說就是孩子生下來的時候,當父母看到小孫子時,所有的一切就都融化了,所以我覺得有很多不同的方式,最重要是能得到父母的祝福,就像蘇律師說的,這其實是一個道德的問題,父母的同意還是滿重要的。

問:從樊老師的說明中,特別可以感受到天下父母心,父母親只要掌握到對方對自己的兒女有愛,那麼說服他們就只是時間的問題,因為父母親絕對不是討厭你、或故意不讓你和誰在一起,他們是出於愛,子女只要掌握到這個秘訣,大概就無往不利了。

【法律限制結婚年齡】
蘇家宏:如果孩子還沒有成年的話,就要好好考慮了,若未成年人要結婚,應該先得到父母的同意,例如你才15歲想要結婚就不行,法律上規定男生要年滿18歲,女生要年滿16歲,才有資格結婚,未成年人要結婚的話,一定要先獲得父母親同意才行。

有人會問說戀愛不是自由的嗎?為什麼法律要將我綁住,因為戀愛歸戀愛,婚姻則是戀愛的進階版,所以要到進階版時,必須要得到許可。不然也可以選擇再等2年,因為如果這2年沒有什麼變化,兩人還是彼此相愛,那也不需急急忙忙在未成年階段就決定結婚。

問:對,這中間還有一些問題,等了2年以後,說不定感情就發生變化,因為年輕的時候以為愛著眼前的人,但是相處久了以後,可能會發現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蘇家宏:對,其實某種程度上我們也不要著急,因為既然感情這麼好的話,也不急在一時半刻,除了成年人在婚後要懂得如何去融入對方的家庭,讓對方能夠接受你以外,未成年人則必須先經過父母親的同意,才可以結婚。

問:請教小平老師,對於妳兒子和女兒的對象,您當初有沒有表示意見?

溫小平:當然有!不過我回應一下剛剛蘇律師的話,我有位朋友,當初他女兒要結婚時,兩人都還在念書,媽媽並不同意這樁婚事,但媽媽用了一個很好的辦法,把兩人都找來談話,媽媽說其實很喜歡兩個人在一起,可是認為現在兩人都還年輕,她贊成兩人交往,只是希望兩人能不能不要急著現在結婚,再等一陣子,先把書讀完,找到工作後,再考慮結婚的事。

【善用緩兵之計】
兩人都接受媽媽的建議,畢業之後找到工作,兩人卻分開了,就像蘇律師說的,因為已經跨越到人生的另一階段,人的想法會改變,這就叫做「緩兵之計」,所以我覺得有時候父母親用這樣的方式,其實反而是聰明的,就先讓兩人在一起,如果他們還是很好,就祝福他們。

另外一個更積極一點的作法,就是去了解父母親反對的理由為何,有時父母親不是莫名其妙的反對,可能是嫌對方的學歷不夠高,那就趕快去充實自己,因為現在有些女生的學歷很高,可是如果她的對象是一位五專生,父母可能就沒辦法接受,我曾看過這樣的例子,男生提升自己,後來就追到女友了。

另外,沒有經濟基礎,可以先去努力2年,因為做業務比較容易累積業績,也許有些成果也不一定,我記得我兒子當年也是這樣,女方那邊有意見,我兒子當時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就算換作是我,我也不會同意,後來他花了很多年時間,努力把書唸完,然後找到工作、穩定下來,對方才點頭。

有時就說你表現出誠意來,就像剛剛樊老師也提到,不要去強調父母不喜歡另一半的說詞,這些話要技巧一點不要和對方提起,可以換個口氣和對方討論,在哪些方面若再改進一點父母就會比較接納你。

問:我想到一個情況,父母親不認同孩子的交往對象,最後變成是蹉跎了兒女的青春,子女後來反而找不到更適合的對象,這時父母就會很懊惱當初為何執意反對?孩子有他們自己的擇偶標準,請教小平老師,父母對此該抱持著什麼樣的想法呢?

【放手讓孩子嘗試】
溫小平:有的時候,父母親不要把小孩看得那麼不懂事。我覺得,可以適時地讓孩子去嘗試,脫離舒適圈。像我當初也是一樣,我就不說是兒子還是女兒,他/她原先很堅持要跟這個人交往,我自己是認為不太適合,而且我們從旁邊觀察也覺得這個人有性格上的瑕疵,可是他/她堅決要和對方在一起。

後來我就站在媽媽的立場想,有的時候讓孩子在安全的範圍去試看看,所以我後來還是讓他/她跟那個人交往。然後,過了幾年後,他/她自己知道不適合就分手了。

就像我們在教小朋友一樣,妳跟他/她說不要碰插座,因為會麻、會觸電,或是不要靠近火源,會燙,他/她沒有碰觸到,怎麼會知道是燙的?至少我們不會在感覺到燙之後,還繼續讓手被火燒吧?所以,真的經歷過,就會知道一個有吸毒前科,或者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他/她就是不適合的對象,小孩也會從中有所體會。

這就是我跟一般父母有點不太一樣的地方,我會贊成兒女在比較早的時候開始交男女朋友,或是讓他/她在教會長大,因為教會裡面有很多團契、小組,裡面男、女生都有,他/她也許可以提早在異性的世界裡了解到男女之間的不同。

問:的確!有的時候太沒有感情的經驗,比較容易做錯的決定。如果孩子有一些感情的經驗,或許會成熟一點。蘇律師以前沒有很多的交往對象吧?爸媽對您選擇的女生都贊成嗎?

【參酌雙方家庭意見】
蘇家宏:爸媽都是持尊重的態度,因為真的有女朋友的時候,年紀都有點大了,所以他們也不會說有問題。我跟我太太是在教會認識、長大的,所以某種程度上,雙方的家人都知道彼此,因此對父母而言,我們交往的對象不是陌生人,至少還聽說過對方的背景等等,在這情況下,相對地我的父母親會給予我比較多的自由去發展感情。

所以,父母親在和小孩溝通時,必須想到一個問題:對方的父母是否贊成這段戀情或是婚事?其實這滿有趣的。或許我們這方很反對,也可以探探對方父母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有的時候我們會叫小孩不要跟對方交往,可是卻忘記聽聽看對方的狀況和評價是什麼?因為在很多案子裡,我們可以看到這方很反對,但其實對方的父母親也反對。那為什麼反對?我們就可以慢慢來了解。

有人說,認識自己是一輩子的過程。什麼是我呢?對我來說什麼是愛呢?在這過程中,我們就要告訴小孩,這就是在了解自己,也了解自己選擇的對象。我要建議很多父母親,要讓小孩知道,結婚並不只是小倆口感情是重要的,兩人周圍的家庭環境也很重要。

如果他是個孝子,他的父母親就是生活重心,假使女生沒辦法接受丈夫將薪水全數交給公婆,就會造成兩人不和與爭執,這時候就需要去思考將會面臨到拉扯、人倫關係,畢竟雙方都會很痛苦。所以,今天你/妳認識交往對象的家人,好確定未來會是怎麼樣的生活。

【從現實面引導】
我再舉一個很實際的例子。現在買房子容易嗎?很難,對不對?如果今天雙方都很年輕,無力買房,租房子又壓縮到生活支出,那是要去住男方家?還是女方家?這是你/妳要的生活嗎?若沒辦法在外獨立生活,當然就只能跟父母共住,年輕人應該要去考慮這些現實層面的問題。

所以,站在父母親的角度,我反而希望能鼓勵小孩,如果有意和交往的對象結婚,是否要開始思考兩人的下一步計畫?這樣的引導,就會讓小孩去想到比較實際的問題,而不是只沉浸在戀愛的情境,也許會有好的答案。

問:喜歡跟結婚其實是兩回事。你/妳可以喜歡任何一個人,可是如果你/妳喜歡到一個程度而要結婚的話,也許多多少少需要聽爸媽的意見,畢竟他們是過來人。

【不做負氣決定】
溫小平:對啊!而且如果你/妳還要靠父母親幫你/妳付房子自備款的話。我覺得有個觀念很重要,就是我們永遠都要記得,不要因為父母親的反對,我們就負氣去跟對方結婚。因為,結婚應該是因愛而結合,兩人都很清楚要跟對方共度一輩子。我看到很多不幸福的婚姻,都是當年父母親反對,他/她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甚至於勉強就跟對方結婚,所以在這當中,真的要想清楚。

說實在的,我覺得兩代之間的問題很糾結,有的時候真的挺複雜。可是做父母親也是一樣,在這當中也是要學習,去做功課,畢竟孩子的個性為何,爸媽最了解,如果你/妳這樣做,他/她可能會被激怒之類的,搞不好一氣之下就不結婚了,那不是更糟糕嗎?現在結婚的人少,生孩子的人更少,父母親在關心孩子交往對象的時候,我覺得真的需要有些智慧。

問:父母親該如何跟孩子討論:交往是一回事,結婚又是另外一回事?

【讓孩子清楚認知】
溫小平:剛剛蘇律師特別提到,就是父母很早就要讓孩子知道,什麼樣的人是「好男人」、「好女人」。可能孩子還小,對這些概念還不清楚,父母這時就可以舉一些例子,比如說,小孩以前很喜歡哪個藝人啊,現在卻不喜歡了,這就說明了有些喜歡是短暫的;或是,我們買房子是不是要看很多次,而買衣服相對考慮的時間就比較短。

父母可以透過一些實際的例子,讓孩子去思考。孩子就會想,房子是要住很多年的,那跟這個人結婚是一輩子,天天睡醒眼睛睜開來就看見他/她,這時就要開始思索自己是否和對方有話題?價值觀是否一樣?信仰相同嗎?還有很多一樣、不一樣的地方。這時候,小孩就會比較了解。

父母也可以對孩子說我贊成你們倆交往,但是戀愛的期間是不是可以稍微略長一點,再去想想是否要結婚?

問:最後,我們請蘇律師幫我們做個結論吧!

蘇家宏:我想,只要孩子有跟父母討論到他/她的交往對象,這就表示他/她是有重視你/妳的。如何引導孩子?跟孩子聊聊天?不管是從法律層面、心理層面,或是自身經驗來講,都要分析給孩子聽,畢竟未來的生活,是孩子自己要承擔的。

如果決定交往,可以先約法三章,但若是決定要結婚的話,也可以給孩子一個時間規劃,替他/她安排,也許在這過程中,小孩自己會意識到可能並不需要急著結婚,如果今天他/她自己覺得得和對方不適合,自然會分開,父母親在旁邊協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