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不歡迎受刑人回社會的氛圍,只會逼人再犯入監。上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奕廷表示,「政府對安置受刑人假釋後的社福機構等後續輔助不足,加上民眾對受刑人的排斥,是使他們再犯罪的原因。」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說,「受刑人假釋後只能從事打工等零鎖工作,有50%的受刑人,在5年之內就會再犯而被抓回監獄。」
陳奕廷17日受訪時表示,「法務部加速假釋流程,是頭痛醫頭的方式,只為了解決監獄人數的問題而已。」他認為,大多數民眾僅以「是否進過監獄」為標籤,社會氛圍對進過監獄的受刑人百般排斥。應從法官審判入監標準為源頭做檢討如較輕的竊盜、偽造文書等判刑2年以下的罪名,改用社會勞動等方式執行,如果2年以下徒刑都判入監,等於是讓小惡的受刑人未來因社會壓力而再犯案成大惡。
出獄迎接絕望
從1988年就在全台監獄服務受刑人的黃明鎮嘆了一口氣說,加快假釋的政策對再犯率高的受刑人沒有意義,但對於一些重刑犯則意義非凡,他們受到長期的教化,符合假釋條件後,當然期盼著能夠與社會接軌,但社會的排斥卻讓出獄只是「迎接絕望」。
黃明鎮指出,受刑人在監獄中很少有機會能夠學到一技之長,而出獄後也沒什麼耐心到職訓中心學習,只能從事打工等零鎖工作,生活收支是否能打平都是問題,「有50%的更生人會再次犯罪而被抓回監獄,其中有一半是在5年內就再度回監。」
盼教會及社會多接納
「教會應多點愛心關懷,社會也要多點接納,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待受刑人們。」黃明鎮向社會喊話,能夠假釋出獄代表他們能夠被教化,再搭配合適的輔導政策,就能讓他們的人生重新出發。
法務部為了解決全台監獄超收問題,以研修假釋標準、短期刑專案速辦、簡化假釋核辦流程,及假釋公文電子化等方法,加速辦理受刑人假釋流程,假釋人數每月平均多釋放94人;制定審核與核准假釋縮短約16日,一年總計減少獄中1633人,相當於一座中型監獄收容量。
黃明鎮認為,民眾若都不歡迎受刑人回歸社會,只會使他們再走偏,假釋受刑人再回籠是可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