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醫院看輕症 健保短收171億

黃譯萱 2015/12/28 13:25 點閱 8864 次
醫改團體指出,因《健保法》第43條未落實,每年短收了171.2-328.8億應由民眾自行負擔的款項。(photo by黃譯萱/台灣醒報)
醫改團體指出,因《健保法》第43條未落實,每年短收了171.2-328.8億應由民眾自行負擔的款項。(photo by黃譯萱/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黃譯萱台北報導】民眾「愛逛大醫院」的習慣造成大小醫療資源分配不均,醫界代表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要能改善此一問題,應落實《健保法》第42條「同病同酬」及第43條「分級轉診制」的精神,讓醫病雙方都負起責任。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更強調,現因法規未落實,每年短收了171.2-328.8億應由民眾自行負擔的款項。

同病不同酬成問題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現行的健保制讓層級越高的醫院,得以在同一病症上領取較高的點數,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為例,2014年申報的門診案件計算,醫學中心比地區醫院平均每件多領了500元,造成大型醫學中心紛紛搶著「拚門診」、「看輕症」。

朱顯光說,要能改革此一問題,應由落實《健保法》第42條「同病同酬」的精神做起,讓不同層級的醫院在治療同一病症時都領一樣的給付。

此外,民眾「愛逛大醫院」的習慣也是造成資源浪費的原因。原本《健保法》第43條規定,若民眾越級就醫應增收部分負擔,然而因計算方式問題,現行收費制並未完全執行,讓民眾不痛不癢。

按台灣社區醫院協會以103年各層級門診申報件數推算,103年門診民眾自行負擔部分,總共少收了171.2-328.8億元。台中清泉綜合醫院院長羅永達也指出,現在民眾越級到大醫院就醫只多收360元,但若《健保法》能完全落實,實際上應收到1526元,等於每件少收了1165元,累積起來相當可觀。他強調,要能改善民眾浪費大醫院資源的習慣,就應透過落實《健保法》第43條收費來解決。

社區家醫無人知

民眾普遍較信任大醫院也是一個問題,但事實上許多小診所也有很好的醫療資源。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就說,她之前因膝蓋受傷到小診所就醫,和醫生閒聊時提到本來要去台大醫院看診,醫生卻回答,「妳在台大急診看到的醫生都是我的學生。」

醫改團體指出,民眾對一般小診所的資訊普遍不足,呼籲衛福部應讓許多評鑑指標更透明,民眾在選擇時才有參考依據。

對於醫界提出問題,衛福部及健保署回應表示,會持續和民眾溝通,同時強調已成立許多社區家醫系統來減輕大醫院負擔。但醫改團體也批評,家醫制度宣導不足,「到底有幾個人知道自己社區附近的家醫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