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案延燒 醫糾法恐助長向醫求償

余祥 2015/05/20 18:26 點閱 4950 次
醫病關係應是共生關係,非對抗關係,建立互信基礎,才能讓醫療品質提升。(photo by 維基百科)
醫病關係應是共生關係,非對抗關係,建立互信基礎,才能讓醫療品質提升。(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余祥分析報導】近日榮總死胎的醫療糾紛事件,重新引起大眾對《醫糾法》的討論。衛福部19日因應時事推出「醫糾法真懶人包」,向民眾解說醫糾法的目的、內容以及目前修法進度,但醫療人員對衛福部說法不以為然。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表示,從此次醫糾案可看出,病患遇到醫糾事件直接訴諸立委和媒體且求償高額,因此醫糾法提供補償金的機制,恐加速台灣醫療崩壞。

【衛福部:已修正疑點】
《醫糾法》推動十多年,衛福部前年將法案送入立法院,去年完成初審,今年5月朝野協商終於取得共識。衛福部主秘石崇良指出,過去資料顯示每年醫療糾紛案多數無罪認定,卻耗費時日,《醫糾法》就是希望提供一個正面的溝通空間,解決訴訟耗時的問題。

衛福部指出,現行醫療糾紛除醫、病雙方自行和解外,也可經由縣市衛生局調解或直接走司法途徑結案,而未來《醫糾法》上路後的不同之處是,將由相關單位邀集醫療、法界專業人士先進行專業評估,若鑑定結果為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有因果關係或無法排除因果關係,病患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償金,而相較於纏訟多年的曠日廢時,補償金將於6個月內審定,可以得到較即時的補償。

而針對醫界人士先前質疑的要點,衛福部表示目前均已修正,例如:醫療事故風險分擔金來源由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共同分擔改為僅由醫療機構繳納;調解責任原本只規範醫方改為雙方皆不得無故拒絕到場;醫療常規或初步鑑定等定義模糊不清的規定也都一併刪除等等。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然而,《醫糾法》提供了除訴訟外的另一條補償機制,雖可能減少訴訟的案件數,卻不代表醫糾案件數會減少,反可能造成民眾為了爭取補償金,將醫療上的既存風險全部轉嫁到醫生身上,讓醫糾案件不減反增。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表示,從此次北榮產婦的例子可見,病家遇到醫糾事件並未循調解管道,而是直接訴諸立委和媒體,還求償2000萬元,因此《醫糾法》可能更助長「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的風氣。

此外,醫療事故風險分擔金雖明定由醫療機構上限為營收的千分之1繳納,但萬芳醫院外科部副主任李紹榕指出,雖是規定由醫院支付醫療事故風險分擔金,但站在老闆的立場,費用一定是轉嫁到醫療人員身上,就算不是最直接的扣薪,也會從研究、福利費用中縮減。

【醫病關係從頭改變】
因此,醫勞盟認為,醫病關係是共生關係而非對抗關係,政府若不願從根本解決系統性的問題,包括護病比懸殊、醫護人員長期過勞、醫療機構未安排足夠人力值班、醫護人員未受勞基法保障等等,就不可能真正減少醫療糾紛,血汗醫勞的情形若更加惡化,最後醫療品質不佳的苦果仍由全民承擔。

國家衛生研究院根據去年健保資料庫及問卷調查醫事人力評估發現,到2022年最短缺的將會是內科醫生,其次是外科、急診、婦科及兒科,可能面臨「五大皆空」的情形,未來可能連找醫師看病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