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定案 財源、公平性爭議未歇

余祥 2015/05/17 18:59 點閱 8614 次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長期照護服務法》,提供5年120億元的長照基金,新法將於民國106年上路,估計約80萬個失能家庭、200萬人受惠。(Photo by Mlcu13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長期照護服務法》,提供5年120億元的長照基金,新法將於民國106年上路,估計約80萬個失能家庭、200萬人受惠。(Photo by Mlcu13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余祥分析報導】長照法恐淪為空殼法案!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長期照護服務法》,提供5年120億元的長照基金,將所有長照機構納入管理,並提供長照家庭的支援與津貼,新法將於106年上路,估計約80萬個失能家庭、200萬人受惠。但多個民團憂心,此法通過多是基於選舉考量,財源不足恐淪為空殼法案。

【今昔對比差異大】
過去只限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資格成為政府的長照服務對象,但《長照法》三讀通過後,只要身心持續失能達6個月以上,需要生活及醫事照護者,皆可申請長照服務。

此外,我國長照機構雜亂,且又各自受所屬法律規範,此法將所有長照服務機構皆納入管理,並區分為到府服務的居家式、日間照護的社區型、全日或夜間照護的機構型,以及長照人員到家協助或訓練照顧者的家庭型4種,並將在5年內整合所有護理之家、老人之家、安養院等長照機構。

此法也將家庭照顧者納入規範,政府必須提供長照知識與技能訓練,包括資訊提供及轉介、長照知識與技能訓練、喘息服務、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轉介等,以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與生活品質。

【1年24億財源不足】
然而,「財源」是長照制度實施的核心。《長照法》草案在藍綠協商中一再破局,就是卡在對長照發展基金的財源意見分歧,國民黨提出政府預算、菸捐支應,民進黨則建議加稅擴充,加徵10%的贈與稅、遺產稅。最終以國民黨版本通過,財源由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支應。

對此,民團批評,財源不足將使長照淪為空談。普及照顧政策聯盟發言人林綠紅指出,發展基金5年120億元換算下來,平均每年只有24億元,相較於衛福部推估每年至少600億元的長照經費,天差地別。社會民主黨主席范雲也表示,一年24億元的預算,若分配到319鄉鎮後根本所剩無幾,無法改善現況,只是浪費預算。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鄧素文解釋,三讀通過的版本中發展基金明指5年內「至少」120億元,未來可視實際需求,透過編列政府預算或其他方式調整,民團不必過於擔心財源問題。

【全民買單不符世代正義】
除了財源不足的問題外,輔仁大學兼任講師、現為知名專欄作家周偉航在《蘋果日報》投書表示,現行的基金財源規劃來自稅收和菸捐,等於讓全民不論老少都要出錢,此規劃不符合世代正義。

周偉航認為,長照法誕生的背景是「少子化」,正是年輕人少到無法長期照顧長輩與失能者,因此由政府整合資金和負擔長期照護,但若此資金來源仍要年輕人支付,結果就是寅吃卯糧。他認為,政府應提升新世代的人數、財富與生產能力,解決少子化問題,才能真正建構充裕的資金來源。

【長照、人力商品化】
此外,此法允許營利事業經營長照服務,恐導致長照商品化,讓長照成為「有錢人的福利」,對於一般的新貧階級,無法給予實質幫助。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就曾在臉書批評:「政府不想扛起國家的照顧責任,只想發錢了事就好,準備讓財團來分食800億長照市場的大餅,照顧問題仍然丟給人民自己扛!」

值得注意的是,外籍看護工也納入此法規範,採取本、外勞雙軌制,家庭或機構可選擇本籍或外籍受訓過的長照人員,另外,家屬也可為外籍看護申請接受中央主關機關的補充訓練,加強照護能力與素質。

根據衛福部估計,國內仍缺4萬名照護人力,在長照機制還未完整建置前,外籍看護工必然是重要人力資源,但仍需持續觀察外籍看護工是否能勝任照護的專業需求,以及是否將淪為照護人力市場的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