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條款」三讀 禁閉走入歷史

張禹宣 2015/04/21 22:25 點閱 5629 次
洪仲丘事件的影響延燒至今,盼修正案有助於軍中人權發展。(photo by鄭國強/台灣醒報)
洪仲丘事件的影響延燒至今,盼修正案有助於軍中人權發展。(photo by鄭國強/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綜合報導】軍中的「禁閉」制度將走進歷史!前年陸軍下士洪仲丘受虐致死案所投下的震撼彈,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被稱為「洪仲丘條款」的《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廢除「禁閉」的懲處制度,此修法可視為國軍人權進步象徵的里程碑,但未來仍有所謂「悔過」的懲處。對此,立委廖正井回應表示憂心,恐影響軍中管教問題。

修正案除廢除「禁閉」之外,士官或士兵的檢束也予以刪除,並對於不同階級增列了降級、降階、減薪等懲罰,此外更重要的是,增設了國軍人員對於懲處不滿時,得以向法院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比起軍隊以往僅有單一申訴管道,多了一個較透明且獨立的窗口。

洪仲秋姊姊洪慈庸21日在臉書上表示,此次修法讓人看到軍中曙光,但對修法仍有疑慮,她認為實務必須配合法律一同前進,否則修法也是虛晃一招,而軍中文化以及教育素質必須相對提升,而非全推給制度缺陷。

受到洪仲丘事件影響,修正案特別設立了針對受罰人認為自己失去身體自主能力時,第三人或當事者得在懲罰執行期間,向法院或該單位提出異議,權責長官需立即審理,若認為沒有理由者,應移送法院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避免由於未經通報的私刑再度產生憾事,並規範不得因救濟程序對受懲人歧視或不公平待遇。

洪慈庸同時還表示,按照目前的軍中文化,士官兵就算覺得懲罰不合理,恐怕也不敢要求提審,政府該考慮如何讓士兵安全且放心的通報以進入提審程序。
若如同洪仲丘案的狀況,只要軍中環境不改善,所謂的「悔過」只是換湯不換藥,除非軍中懲罰過程更加透明化,並徹底改善「悔過」的懲處環境,否則難保憾事不再發生。

廖正井立委表示,此法通過,他對於未來軍中管教及維持紀律的問題很憂心,他說「以後就知道了」,認為後續的效應有待未來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