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原民自治 盼候選人實現諾言

陳彥驊 2014/11/27 22:43 點閱 3132 次
原策會希望地方政府能重視原民自治需求,呼籲選民將票投給真正重視原民自治及自然環境永續發展的候選人。〈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原策會〉
原策會希望地方政府能重視原民自治需求,呼籲選民將票投給真正重視原民自治及自然環境永續發展的候選人。〈photo by 陳彥驊/台灣醒報&原策會〉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原民住朋友,請團結一心,幫助部落及自然環境永續發展。」原住民族政策協會27日公布20位地方選舉候選人簽署的「2014年地方選舉原住民族政策承諾書」,並引用國際公約和聯合國原民宣言表示,2014年已將「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送進立法院,呼籲原住民們投票時睜大眼睛,明辨出關心原民議題的候選人。

原策會日前召開記者會,針對多數原住民居住的縣市,如南投及台東縣,要求候選人簽署承諾書。承諾在當選後會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立法院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精神,落實原住民族自治權。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說,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要建水庫時,地方政府仍得跟印第安人協商談判,而中央政府僅扮演協商的角色。台灣的縣市政府就如同加拿大的省,認為地方政府自治的作為並不小,可以自行決定原住民的自治區,他並舉例原民會、客委會都是北市府先行,中央才跟著做的。

施正鋒補充說,原住民有跨區域居住的現象,若由原住民自行治理,將能更有效的管理;且久居山林等自然環境的原住民最了解當地生態,也可以達到與自然永續經營的效果。

原策會理事長Fa Long說,原住民固有的自然主權應早於任何現代國家主權,應與國家主權並行。轄內有原住民的縣長、鄉長等選區,已有不少候選人站出來,並做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