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漲基本工資 必須一次到位

陳清泉 / 文字工作者 2014/08/27 09:38 點閱 2147 次

勞動部近期將再度召開基本工資審議會議,即使工總、商總帶頭反對,但調整工資已是大勢所趨,問題在於,這一次調漲幅度是否能符合勞方的期待?

這次調漲工資是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的第五次調漲,回顧過去四度調漲月薪基本工資,累計增加1,993 元,調漲幅度達11%,但每次調薪都趕不上核心物價的上漲的速度,所增加的收入,平均每天只能多買二顆茶葉蛋。

台灣不如OECD 國家

調薪對勞工而言,根本無感,加上跟政府對企業高達數千億減稅額相比,調薪額度就顯得錙銖必較,反而使貧富差距急遽擴大,導致薪資所得者的相對剝奪感更為嚴重,如此也會加深對政府的不滿,稍有風吹草動就動輒訴諸民粹,公民運動此起彼落。

今年7 月1 日起,我國基本工資已調至19,273 元。但是, OECD 國家最低薪資佔平均薪資的50%以上,我國卻僅40%。去年我國平均薪資為45,965 元,新加坡約10 萬元、韓國達7 萬元、香港則逾6 萬元。

今年,韓國年最低時薪約合台幣139.65 元,美國為7.25 美元,英國為10.4 美元,我國僅115 元。與這些國家比較,不論是月薪或時薪都明顯偏低。台灣的低薪不僅造成所得分配不公平的結果,低薪更影響消費支出意願,有礙經濟成長。

企業不調薪就課稅?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規範,工作權保障不僅在於提供充分的就業機會,也必須要能給勞工「有尊嚴的工作」,亦即通過勞工、雇主和政府三方均衡運作的機制(tripartite mechanism)獲得合致的勞動條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中也包括最低工資保障能讓勞工過有尊嚴的生活。

由於國內工會在威權體制下,受國家統合主義的制約,在為勞工爭取加薪一事上,所能發揮的功能有限,因此,統治者便有責任與義務合理規範薪資,使勞工獲得與勞力付出相當的收入。

去年審議基本工資時,委員會曾經做出附帶決議,即必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漲幅達3% 時,才召開下次委員會。幸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知到七月份食物類CPI 高達4.27%,感受基層勞工生活開銷負擔加重,決定提前召開會議,甚至有官員說出「不調薪就課稅」。

我們不同意工總和商總提出「時機不宜」、「加薪外勞受惠居多」的反對理由,但也不贊成勞團以批發市場式的喊價要求加薪,台灣實質薪資倒退15 年確是不爭的事實,至於要調高多少才合理,有待提出合理的數據說服各方。

參考日、韓做法

台灣近年來的薪資調漲幾乎是停滯不前,根本無力抵消物價上漲壓力,即使物價稍漲,直接影響實質薪資和利率所得。目前依據CPI 漲幅進行調薪的作法,無法呈現物價上漲的真實情況,反而讓低所得家庭面臨更大的生活壓力,無助於解消因貧富差距衍生的社會矛盾和「萬物皆漲,薪水不漲」的民怨。或許從勞動報酬佔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參考日、韓兩國薪資水準的角度調整基本工資,會是比較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