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社企欲獲利 製片制度須健全

杜胤廣 2014/05/29 21:31 點閱 3046 次
台灣電影若延用社會企業的概念,用在國內電影製片上,目前有難度,圖為賽德克巴萊場景。(photo by josephlee1001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台灣電影若延用社會企業的概念,用在國內電影製片上,目前有難度,圖為賽德克巴萊場景。(photo by josephlee1001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綜合報導】「台灣電影若建立起社會企業的制度,以商業電影牟利的角度思考,根本無利可圖,但政府若願意支助,投入電影產業的新人將更加踴躍。」資深媒體人胡幼鳳表示,若要建立社會企業模式的媒合平台,製片制度須健全,才有人才與資金的活水湧進。但製片陳鴻元認為,社會企業的概念用在台灣,根本沒有獲利空間,關鍵仍在市場。

【獲利空間不大】
各國電影公司也有延用社會企業的概念,點出社會問題,深受觀眾的共鳴。例如ebay首位總裁傑夫史考早在2004年創立「參與者製片公司」,藉由電影探討嚴肅的社會教育議題,諸如「種族歧視」、「環境保護」等,引起觀眾注意。

陳鴻元說,電影社會企業就像一間「電影人的經紀公司」或人力銀行,對新人投入產業來說,非常適合,因為可以幫助培養人才,但台灣影視製作的市場需求不大,在獲利規模有限的情況下,不論是經營或培養人脈,都需時間,很難有「良心企業」願意投入成立類似的電影公司

【缺乏製片人制度】
「在台灣製作電影,只有在成名後,工作機會才多,這是因為台灣缺乏製片人制度。」陳鴻元說,台灣長期以來都是導演自己尋找資源或人脈來製作電影,在製片人制度不健全的台灣,很難有一個「經紀人」的角色願意花時間或金錢在一個新人身上,但如果企業或政府單位願意建立媒合平台,沒有導演不願意。

「拍電影的過程是『人對人』的工作,社會企業的概念雖然是一種理想,但媒合平台的角色仍有難度。」導演鄭有傑說,製片細節要看拍什麼類型的電影,或大或小,各有不同的需求,媒合平台必須要懂各方人才與企業的需求,才能搭起橋梁,否則導演想拍什麼,需要什麼資源?什麼企業願意投入資金?甚至想拍成什麼樣子,都是「人的問題」。

「若以傳統商業電影牟利的角度思考,當然無利可圖,因為社會企業就是一種『理想』。」資深媒體人胡幼鳳表示,台灣電影若要讓新一代電影人有舞台,政府仍要願意資助媒合平台的成立,才有可能讓電影人拍得起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