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分區化 四都市長不同意

賴義中 2014/05/08 16:56 點閱 3016 次
針對勞動部長潘世偉「分區基本工資」構想,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首長都表示反對。(photo by 資料照片)
針對勞動部長潘世偉「分區基本工資」構想,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首長都表示反對。(photo by 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綜合報導】同工不同酬,地方反對!勞動部長潘世偉7日拋出「分區基本工資」構想,舉國譁然。針對這項提議,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支持,但五都首長含台北市長郝龍斌、台中市長胡志強、台南市長賴清德和高雄市長陳菊都表示反對;僅新北市長朱立倫認為財富分配更重要,未表反對。

潘世偉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由於各地區生活水準不同,基本工資調整可能也存在區域差異,未來擬彙集各界意見,研議開放各縣市依物價水準差別化訂定基本工資。張家祝8日也表贊同,指出區域因素確實會影響成本。

【北市、中市不同意】
郝龍斌受訪時表示,他一再強調以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逾3%作為調漲基本工資的標準,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當前最重要的應是讓基本工資評審委員會開會評估。他指出,基本工資是最基本的標準,並不適合在各縣市差異化訂定;台北市從5月起調漲時薪為133元,月薪2萬2639元,應是合理的標準。

胡志強並認為,若依此趨勢,北部的基本工資多半會高於中南部,若全國各地標準不同,地方工資較低的人豈非「次等勞工」?他傾向全國統一標準,但尚待研議。他表示,已交代市府勞工局研究並提出意見,但此時應該站在勞工的立場來思考,尤其是台中地區的勞工,而非特意表態支持或反對。

【南市、高市很反對】
「這很不應該。」賴清德批評,若基本工資南北不同調,可能不利於未來南部企業延攬、招募人才;南部也需要發展,不應被認定是相對台北來說落後的地方。

陳菊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基本工資是對弱勢勞工最低限度的保障,若僅因居住地區不同就導致薪資不同,無疑違反了基本人權和平等,她絕不同意。她說,修法調整基本工資可以討論,但若要區分地區,會使南北差距加大,同樣是付出勞力,為何南部勞工的工資就比北部低?

【朱:可讓企業分享】
朱立倫在活動上主動表示看法,稱基本工資雖是最低限度的保障,但只是總體工資問題的一環,由於當前基本工資完全無法滿足生活需求,因此重點在於如何讓企業分享利潤予員工,除道德勸說外,更應調整財稅制度。

根據主計總處公告統計,102年度全國消費者物價指數為0.79%,上一次年度CPI超過3%則是2008年的3.52%。

勞基法規定,目前基本工資月薪為1萬9047元,時薪115元;自7月起將調整為月薪1萬9273元。在台北市開第一槍後,已有部分縣市跟進,如花蓮縣府調高11%,宜蘭縣府調薪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