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髮液混充 燙睫毛劑全違法

李昀澔 2014/05/08 17:26 點閱 3188 次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市售燙睫毛劑多為燙髮藥水稀釋混充,都屬違法,且使用後恐造成眼瞼發炎並傷害眼睛。(photo by RLJ Photography NYC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市售燙睫毛劑多為燙髮藥水稀釋混充,都屬違法,且使用後恐造成眼瞼發炎並傷害眼睛。(photo by RLJ Photography NYC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衛福部從未核准『燙睫毛劑』,市面上零星販售的產品都是燙髮液,並不適合用在眼睛周圍。」衛福部食藥署8日呼籲,民眾購買化粧、美容或防曬產品時需注意是否合法,特別是燙髮藥水混充燙睫毛劑使用,恐傷害眼睛及周圍皮膚。此外,2013年抽檢不合格率最高的化粧品是指甲油,多含易致過敏的甲醛及致癌物苯等成份。

母親節即將來臨,許多民眾都會選擇購買化粧、美容、美髮產品作為孝親禮物;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陳惠芳8日公布去年度共880件美容產品抽驗結果,在51件不合格產品中,有7件屬於燙睫毛劑。陳惠芳指出,包括市售零星的燙睫毛劑,以及部分美容院提供的燙睫毛服務都屬違法,業者多將燙髮藥水稀釋,民眾使用後恐致眼瞼紅腫、發炎,甚至傷害眼睛。

陳惠芳表示,不合格美容產品中有10件驗出規定不得含有的藥用成分,5件為兒童用爽身粉含菌量超標,另有28件含有甲醛、苯、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汞、甲醇、二氯甲烷等禁用物質。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分析,夜市及「10元商店」販售的指甲油,常為使塗抹便利而添加對人體有害的甲醛及苯,民眾需避免使用。

另一方面,有3件美白、去斑產品違法添加汞;「進口商或『單幫客』應特別注意產品成分是否符合我國法規,」姜郁美解釋,3件違法產品都自東南亞進口,該地區國家法規與我國不同,由於汞具有美白效果,在東南亞屬合法添加物,我國則已禁用多年。姜郁美提醒,普通的美白產品多呈乳白色,若含汞則會偏黃。

在防曬產品方面,除含二氧化鈦產品外,其餘都屬「含藥品」列管;陳惠芳指出,去年抽檢32件市售產品中有19件違規,但全部都是因為廠商未依規定辦理藥品查驗登記許可,其中以韓國產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