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民眾願器捐 採取行動僅6%

廖政貿 2013/12/09 20:11 點閱 3047 次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從國內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和觀念的宣導,才能夠對於器官捐贈有真正治本的作為。(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從國內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和觀念的宣導,才能夠對於器官捐贈有真正治本的作為。(photo by廖政貿/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廖政貿台北報導】「不願意器官捐贈的原因,主要是留全屍的觀念。」器官捐贈移植登陸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一般人對於器捐的忌諱有很深的傳統觀念,只能靠時間慢慢去改變。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認為,對於器捐治本的方法,還是要從國內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和觀念的宣導。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陸中心在今年所做的民意調查,約有9成6的人聽過「器官捐贈」,有6成民眾表示願意器捐,1成7不願意。但其中願意捐贈且已經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人,不到6%。器捐中心表示,有近8成的民眾是由於不瞭解簽署器捐同意書的方式,而沒有進一步的行動,建議民眾可以詢問各醫院或至器捐中心官網,都可以獲得詳盡的資訊。

「不願意器捐中的最大部分是因為民間強調『全屍』觀念或宗教信仰佔有3成6,另有1成7則是說家人不贊成器捐。」李伯璋表示,傳統觀念是推行器捐上最大的困難,這點只能慢慢透過讓民眾瞭解器捐是「遺愛人間」的觀念,來減少民眾對於這件事的恐懼。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表示,現在每年約有8千人等待器捐,但能實際受惠的卻只有800人。其中,腎與眼角膜各佔200例。缺乏器捐來源,導致很多病患選擇到大陸去做器官移植,衛福部對於這些病患都有做事後的追蹤,但現在大陸對於這件事也開始關注,器捐比例將會越來越少。所以還是要從國內進行相關法規的修訂和觀念的宣導,才能夠對於器官捐贈有真正治本的作為。

「根據統計,願意器捐的民眾,有高達7成6的民眾沒有讓家人知道。」李伯璋受訪時強調,器捐常發生當事者同意捐贈,並已完成所有程序,但最後家人卻拒絕。雖然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但大部分的醫院卻不會真正執行,因為考慮到很多家屬心情和未來可能衍生的糾紛,所以建議願意器捐的民眾要事先和家人溝通,不然願意遺愛人間的好意,最後可能無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