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器捐者 可澤被三等血親

李昀澔 2014/07/18 18:07 點閱 3292 次
藝人歐陽妮妮代言器官捐贈宣導活動,並宣布將於10月18日上午7點,於台北大佳河濱公園領跑「器官加註愛接力」馬拉松。(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藝人歐陽妮妮代言器官捐贈宣導活動,並宣布將於10月18日上午7點,於台北大佳河濱公園領跑「器官加註愛接力」馬拉松。(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未來死後捐贈器官不僅能幫助他人,若親屬有人需等待移植,也可提高其「排序」。衛福部日前預告實施「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包括等待心、肝、腎、胰、眼角膜及小腸移植者,若其配偶或三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將有機會優先獲得移植。部立台南醫院院長李伯璋解釋,此一政策是基於「互惠」概念,但移植排序仍以疾病嚴重程度為第一考量。

衛福部目前希望該行政命令能在7月底正式上路,屆時以心臟移植為例,除捐贈者及等待移植者血型必須相同或相容外,決定排隊順位的首要條件,是18歲以下捐贈者,優先分配給18歲以下等待者,其次則是疾病嚴重程度,例如需靠「葉克膜」維持生命者,可優先接受移植。若嚴重程度相同,則等待者的配偶或三等血親,曾為死後器捐者,可優先接受移植。

各器官移植排序條件雖略有不同,但器捐移植登錄中心評估新制上路後,以過去30年,每年器捐人數約200人計,總器捐人數近6000人,全台將有30萬的三等血親可能因而受惠。李伯璋分析,目前等待器官移植者包括心臟170人、肺臟18人、肝臟1200餘人、腎臟6200餘人,共約8400人,其中約百位等待者的排序將立即提前。

器捐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指出,民眾其實無需太過在意等待移植的排名「積分」,因為排名是以捐贈者及等待者的「配對機率」為準,隨時都可能變動,新制僅能提高死後器捐者親屬接受移植的機會,但並非絕對。李伯璋則認為,新制概念類似「買保險」,或能提升國人器捐的意願。

藝人歐陽妮妮身著純白小禮服、頭戴桂冠,繼2011年後再度代言器捐宣導活動;她表示,3年前自己只知道跟著媽媽傅娟一起做公益是好事,對器捐的觀念實是懵懵懂懂,但長大後漸漸明白「人生真的有很多意外,不曉得什麼時候會需要接受別人幫助」,因此透過器捐既能幫助他人,同時又有機會照顧家人,她相當樂意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