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鮮乳與保久乳的標準竟相去不遠?依照CNS國家標準的乳品定義,光是符合市售「鮮乳」定義的就包含鮮乳、強化鮮乳與低乳糖鮮乳,其餘的調味乳與保久乳則不在範圍內。保久乳與鮮乳的成份不同,但CNS針對兩者的定義竟十分類似,恐會有保久乳混充為鮮乳之嫌。故衛福部表示,近日將重新研擬乳粉以及乳飲品規定,以免有不肖業者魚目混珠。
根據CNS的定義,乳品大略可分為生乳、鮮乳、強化鮮乳與低乳糖鮮乳、調味乳與保久乳。其中生乳指的是剛擠出來,未經加工的乳品,鮮乳則是「以生乳為原料,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飲用之乳汁」;強化鮮乳則有添加寡糖、酪蛋白或其他生乳中的營養素;低乳糖鮮乳則是乳糖含量不高於1.5%的鮮乳。
調味乳則是以「50%以上生乳、鮮乳或保久乳為主要原料,添加調味料」。然而CNS對鮮乳與保久乳的定義似乎太過相近。其中保久乳的定義為「以生乳或鮮乳經高溫或高壓滅菌,以無菌包裝後供飲用之乳汁」,與鮮乳的「以生乳為原料,經加溫殺菌包裝後冷藏飲用之乳汁」相去不遠,難保不會有不肖業者以保久乳混充為鮮乳。
根據東海大學實習農牧場指出,近年來鮮乳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常有「還原乳」以鮮乳的名義魚目混珠。故真正的鮮乳應是乳脂率在2%左右的低脂乳及乳脂率在3到3.5%的一般乳,且分離脂肪過程必須使用物理方式而非化學加工。另外乳品添加物僅以鈣、維生素等鮮乳原有成份為限,且不得使鮮乳失去原有風味。
衛福部食管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目前正在擬定新的乳品分類,除了現有的鮮乳、保久乳及調味乳外,擬增列乳粉以及乳飲品規定。未來可能會規定必須含有一定鮮乳比例,才能稱為乳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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