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超收大減刑? 專家:應重矯正

方家敏 2013/11/13 18:02 點閱 15242 次
監獄超收問題嚴重,犯人過多導致床位不足,必須睡在走道上。 (Photo by 維基百科)
監獄超收問題嚴重,犯人過多導致床位不足,必須睡在走道上。 (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監獄超收率達44%,受刑人痛苦,管理者頭痛。立委廖正井、顏寬恒日前先後向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減刑政策,希望讓輕量刑犯人及早出獄。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林頡佐就提出,應該以教化、勞動服務的方式代替監禁;但長期輔導監所受刑人的黃明鎮牧師受訪時表示,減刑應針對表現好的重刑犯,而非輕刑的累犯,才能達到社會復歸的目的。

針對立委所提出的「減刑政策」,黃明鎮認為根本是「搞錯方向」,因為一般的輕刑者多為煙毒犯和竊盜犯,再犯率是最高的;反而是殺人犯或者其他重罪,經過教化,多能改過自新,再犯率相對較低。「所謂的減刑應是讓表現好的受刑人有改過機會,並確實矯正累犯、慣犯。」且他強調,信仰的教化很重要,有了信仰洗滌,受刑人多能浪子回頭。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的資料統計,截至今年9月,台灣監獄的受刑人數為63379人,原僅能收容5萬4千多人的空間卻超收近1萬人,每人生活空間僅有0.43坪,遠遠少於國際標準的0.7坪。法務部長羅瑩雪上個月30日也不諱言指出,台北監獄超收嚴重,雖有拆舊房舍、蓋新大樓增加收容空間的計畫,但減少收容人數似乎是更實際的做法。例如以社區勞動或其他減刑方式代替入監服刑。

監察院近年的報告表示,監獄超收對收容人的衛生醫療、作業化訓練與教化等都有負面影響,可能「無法達到個人矯正與社會復歸」。此外,超收也使監獄管理員的壓力沉重,過多的收容人讓管理員無法適度的指導、管理,增加心理與生理上的不安與焦慮,甚至增加公務危險。

另外,原本每名受刑人享有0.7坪的生活空間減少為0.43坪,睡覺時只能像沙丁魚一般貼在一起,每到夏天,不但容易產生皮膚病,也讓囚犯們間的摩擦、衝突加劇。睡不下的受刑人只能睡禮堂、睡工廠地板,乃至走道都有人睡。

立委廖正井11日也指出,根據法務部矯正署資料顯示,桃園女子監獄的超收率達37%,台北監獄的超收比例更是達到44%,人滿為患,每位受刑人所分到的空間比一塊榻榻米還小。「如此對待受刑人,台灣的國際名聲恐會受影響。」因此他建議,比照民國96年的全國性減刑,刑期在1.5年以下者應予以減刑,解決監獄超收問題。

行政院長江宜樺接受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日前質詢時,也提到監獄超收與減刑問題。江揆表示,目前除了擴建台北、宜蘭監獄之外,也希望可以將原本的軍事監獄如台南監獄和八德監獄轉為普通監獄。但有關減刑、特赦條例還須交由法務部研議。

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林頡佐就提出,我國監獄行刑法或刑事訴訟法應要有限度的停止執行,例如法國檢察官就可因監獄超收嚴重,進而停止收容人自由刑(拘役)的執行;德國監獄行刑法也有規定禁止超收,故檢察官會盡量斟酌,將沒有必要監禁的罪犯改採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林頡佐認為,比起收容受刑人,應該以教化、勞動服務的方式代替監禁,以達矯正與社會復歸的目的。

以基督教信仰從事犯罪防治、矯正,長期輔導監所受刑人的「監獄先生」黃明鎮受訪時表示,「減刑並不是最好的辦法,重要的是讓前門和後門進出平衡。」所謂的前門就是入監人數,後門則是出獄人數。他認為,「沒必要的不要關,表現好的要讓他們早點出獄。」但目前假釋門檻太高,犯人得坐滿刑期的75%才能出獄,反而加重監獄負擔,故表現好的受刑人應讓他們及早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