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伴侶盟」與「護家盟」(註)為了立法院一讀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民法第972條修正案)而激烈攻防之際,許多人關心醒報的報導態度,我們願意分享幾個觀點,就教於讀者:
一、關心應先於辯論:「護家盟」與基督徒們必須反省過去對主張多元成家的「伴侶盟」及其支持者不夠關心與了解,而不只是在支持多元成家法案運作通過一讀時,才匆忙連署、質疑其主張。
二、社會更需要的是美好婚姻生活的示範:服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聖經婚姻觀的基督徒,最應努力的是在社會上示範、展現此一婚姻觀的優越性,讓世人羨慕、接受,以致在社會形成共識,認為依據基督教精神的立法,較符合民眾對家庭與子女的期望,並主動一同捍衛這樣的價值。
三、除了關心「多元成家」法案的進度、品質,也更應投注精力關心百姓靈魂的救贖與內在生命的轉換,畢竟當人性幡然悔悟、道德觀不斷昇華,人們自然更會尊重珍惜自己的身體,並嚮往聖潔的婚姻。
進一步說,如果今天社會果真朝向傳統人士所不樂見的方向發展,更是在提醒基督徒們,下一代的教育與社會風氣的導正面臨極大的挑戰,並有非常大的努力空間。
對於「伴侶盟」與「護家盟」之兩造,社會上有「歧見」並不是壞事,或許它正是訓練我們設身處地、彼此尊重的最佳時機,畢竟歧見雖多,社會上卻仍有極大的公約數,那就是每個人都有弱點、每個人都需要愛與接納、人類必須彼此扶持前進,而這一切,都足夠我們互相體諒、彼此相愛。
進一步說,教會是一群看見自己生命中真正狀況的人,也是一群蒙恩的罪人,而不是自以為義的人。基督徒最應對付的是罪而不是人,並相信耶穌的大能下,每一個人的性格都可以改變。基督徒所應傳揚/活出的,是愛人如己、能戰勝罪惡與軟弱,並活出光彩與生命力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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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提出多元成家草案,主張應將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成「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等於讓同性婚姻合法。過去1年多來的倡議,爭取到12萬人連署支持。
另一方面,反對同性婚姻的聲浪近期開始集中,以基督徒為主的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則連署反對修法,短短40幾天,網站上已有33萬人連署。護家盟呼籲各界「維護家庭價值」,堅守婚姻是「一男一女成年人自願的結合」,具「自然生育」的本質和「教養子女」的功能,使社會代代延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最符合台灣全體國民的整體利益,包括保障下一代有來自不同性別父母的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