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不應苛刻對待軍警公教人員

醒報編輯部 2026/01/13 14:44 點閱 147 次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修法,總統也已公布生效,原本應該是為這些辛苦一輩子的退休公務員帶來喘息空間的好消息。但行政院長卓榮泰選擇副署後立即聲請釋憲,考試院也跟進釋憲程序,更宣稱需要半年時間重新審定近18萬名退休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

為何苛待軍警公教?

一場本該還給退休公教人員基本尊嚴的修法,就這樣在政治算計中變成遙遙無期的等待。這些為國家服務數十年的軍警公教,難道還要繼續被苛刻對待嗎?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審定工作需要時間,不能讓同仁過勞。這番話聽起來很體貼現職員工,但對比退休公務員的處境,卻格外諷刺。這些退休人員當年同樣為國家辛勤工作,如今退休金被一砍再砍,連法律都已經通過恢復部分權益了,還要再等半年。在AI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所得替代率的調整真的需要半年時間嗎?這不是故意拖延,什麼才是故意拖延?

悍然拒絕退還差額

更令人不解的是,銓敘部對於2024至2025年間多扣除的退休金差額,竟然拒絕退還。立委翁曉玲試算,以月領四萬元退休金的公教人員來說,兩年累計被多扣約一萬四千多元。這些錢本來就屬於退休人員,政府憑什麼扣住不還?銓敘部以修正條文沒有追溯生效的規定為由,認為生效前適用舊法。但修法本來就是為了恢復到2023年的水準,這樣的解釋根本是在曲解法律。

公法上的不當得利,政府拿得如此理直氣壯,對這些退休人員又是何等殘忍?

行政院的態度更是令人寒心,卓榮泰口口聲聲說要維護憲政尊嚴,選擇副署讓法案生效,卻同時宣布不會執行並立即聲請釋憲。這種「副署不執行」的做法,說穿了就是陽奉陰違。法律已經生效,行政機關就該依法執行,這是最基本的法治原則。如果每次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行政院都可以用「自認違憲」為由拒絕執行,那麼立法權還有什麼意義?這樣的做法不只是對立法權的蔑視,更是對退休軍警公教權益的踐踏。

片面改變遊戲規則

回顧2018年的年金改革,當時政府以財務永續為名,大幅調降軍警公教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這些人當年選擇投入公職,就是看中工作穩定、退休有保障,但政府卻在他們退休後片面改變遊戲規則。年改上路七年多來,多少退休人員生活陷入困境,有人必須重回職場貼補家用,有人必須縮衣節食度日。這些為國家付出青春歲月的人,晚年卻要面對如此不堪的處境,政府的良心何在?如今立法院終於通過停砍年金,行政部門卻還要百般阻撓,這是什麼道理?

執政黨擔心退撫基金會提前用罄,這個憂慮並非沒有道理。但問題是政府有沒有認真思考過,如何在財務永續與退休人員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一味地砍退休金是最容易的做法,卻也是最不負責任的做法。政府可以檢討退撫基金的投資效益,可以開拓財源,可以調整繳費機制,為什麼只會對已經退休、沒有反抗能力的軍警公教下手?這些人當年繳交的退撫費用都是按照政府規定繳納,如今政府卻說基金要破產,所以要砍他們的退休金,這樣的邏輯公平嗎?

花錢大手筆

更諷刺的是,政府一方面說要節省支出,一方面卻在各種建設上大手筆花錢。AI新十大建設動輒數千億元,採購武器上兆,各種前瞻計畫也是天文數字,但面對退休軍警公教的權益,政府卻錙銖必較。這些人不是在要求什麼特權,他們只是希望政府能夠信守承諾,給予當初允諾的退休保障。政府對軍警公教如此苛刻,對其他領域卻如此大方,這種雙重標準要如何說服人民?

考試院與行政院雙雙聲請釋憲,等於是向憲法法庭施壓,希望大法官宣告停砍年金違憲。但即便聲請釋憲,在釋憲結果出爐前,行政機關仍應依法執行已生效的法律。考試院至少還表示會依法行政,雖然拖延半年令人質疑,但總比行政院直接拒絕執行要好。卓榮泰這種「法律我副署,但我不執行」的做法,根本是在帶頭違法。當最高行政首長都可以公然怠忽職守,我們還能期待什麼依法行政?

等待應得的權利

軍警公教不是社會的負擔,他們是國家運作的支柱。警察維護治安,軍人保家衛國,公務員推動政務,教師培育人才,這些工作都是社會不可或缺的。當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投入公職,當優秀人才紛紛離開公部門,政府是否想過原因何在?如果連退休保障都無法兌現,誰還願意為國家服務?年金改革已經重創公職士氣,如今連停砍年金的修法都要百般阻撓,政府到底要把軍警公教逼到什麼地步?

退休軍警公教等待的不是政府的施捨,而是應得的權利。他們當年繳交退撫費用,就是為了退休後能有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可以改革制度,可以調整機制,但不能片面毀約,更不能在法律已經生效後還拒絕執行。這些人已經等了太久,也被傷害得太深。如果政府還有一絲良知,就該立即執行法律,讓這些辛苦一輩子的退休人員得到應有的尊重與照顧。苛刻對待軍警公教,最終傷害的不只是這些人,更是整個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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