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三十日
讀經:路加福音第22章54-62節
主題:彼得如何三次不認主?
54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彼得遠遠的跟著。
55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62他就出去痛哭。
內容重點:彼得在某種情境下,撇清與主的關係。
「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宅裏」v.54:指大祭司該亞法(參太廿六57~58)。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裏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
大綱:
一、彼得遠遠的跟隨。
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面看好像是在跟隨主,但實際卻是「遠遠的跟著耶穌」,保持距離,觀看情勢,隨時準備棄主而逃。
二、向使女否認不是主同黨—軟弱常使我們嘴硬不認主
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參33節),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三、雞叫前的預言,看見耶穌的眼神—聖靈使我們醒悟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信徒難免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失敗的環境遭遇(雞叫)中,學習認識主的話(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從心裏憂傷痛悔(「就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主裏繼續往前。
啟示:我們常常悔不當初,卻已經無法重來。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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