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視窗)財劃法覆議 行政院並無道理

黃耀輝 2025/03/12 11:45 點閱 328 次

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去年12.20獲得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認為「確有窒礙難行之處」而提起覆議。立法院將於十二日表決。

說法是否有理?

行政院覆議的第一點理由,指出財劃法修正條文第8條,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13兆元設算,中央政府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經扣除「無法刪減之法定義務支出」1.81兆元,其餘可彈性運用的歲出1.32兆元中,尚須刪減約28%,以致各部會預算額度均受到衝擊。還指出國防支出、育兒津貼、公共托育補助、租金補貼等項目將難以照原規劃繼續執行,至少需要刪減3成左右。

上述說法是否有道理,應從上次(民國88年1月)修正財劃法的衝擊說起。根據主計總處的「歷年各級政府淨收支概況表」,88年修正財劃法後,中央淨收入占比由廢省前的57%,暴增至廢省後的73%以上,且一直持續到114年度,更創下75.4%的新高。換言之,上次財劃法修正其實是「修惡」,造成財政結構出現「垂直失衡」,使得中央更集錢,地方財政則相對惡化。

長達25年的垂直失衡

因此,此次修正財劃法,將中央的收入占比朝廢省前的6成方向調降,把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擴大,極其合理。而事實上,財劃法修正確實扭轉了長達25年的垂直失衡,但中央收入占比仍然高達66%,離廢省前的合理財政結構60%或以下尚有一段距離,中央仍維持相當的「集錢」,。而且,非法律義務支出歲出1.32兆元,扣除統籌稅款做大的3753億元,可彈性運用的經費仍然還有9500億元之多,說中央各部會受到很大的衝擊,根本是誇大不實。

更令人非議的是,賴政府又玩起政治操作的把戲,刻意將育兒津貼(恐由每人每月發給5,000 元至7,000 元,減為3,500元至4,900元)、公共托育補助(恐由每人每月補助7,000 元至1萬3,000元,減為4,900元至9,100元)、租金補貼(基本補貼恐由每戶每月最高2,000元至8,000元,減為1,400元至5,600元)等項目鉅細靡遺的列舉出來,把經濟弱勢當作反制在野黨的肉票。

應刪減低效率支出

行政院如果以蒼生為念,怎會找不到刪減低效率、浪費性之出的空間?預算籌編原則不是說:「本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及建立資源分配之競爭評比機制」,…..「先減法、後加法」原則,將原有計畫或預算全部歸零重新檢討。隨便就可以找到效能不彰的部門,例如花費220億預算,一天到晚出國考察,只做出「點麵線」,打詐越打越詐的數發部,或者一堆圖利綠媒的文宣費用,為何不自動刪減,適度節制支出?

有違財政紀律法

再看虧損累累,瀕臨倒閉的勞保年金,主計總處在預算籌編原則提到:「各項退休年金及社會保險,應以建構永續穩定年金制度為目標」,但政府都殆於改革勞保,造成虧損擴大,而使破產年限提早發生。
過去幾年,政府因稅收超徵,而從總預算撥補勞保虧損2725億元,並非「永續穩定」的作法,更有違反預算法、財政紀律法的問題。

補助台電虧損,也是一樣。台電累積虧損近5千億,來自於離岸風電為扶植國產化而增加風電成本9千多億,非核家園政策也使台電一年增加642億元的成本。經濟部若檢討改正錯誤的能源政策,降低台電的購發電成本,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追求財務平衡。勞保改革和能源政策改正,政府每年都可以省下2千多億元,怎會沒有餘裕幫助弱勢?